各村(居)委,街道有关部门:
现将《李渡街道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李渡街道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乡风文明的实施方案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革除陈规陋习,遏制不良风气,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是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街道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推进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内在条件。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加强村风建设,全面提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乡风文明,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以“四抓四促”为重要抓手,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工作载体、树立正面典型、引领文明新风等措施,使街道乡风民风得到改观,农村文明程度和精神面貌明显提升,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综合文化服务功能显著提高,“一约四会”建设制度化持续推进,逐渐形成遵纪守法、勤劳节俭、团结友爱、崇德孝仁的良好文明新风。
二、活动内容
(一)抓制度完善,促基层治理提升
1.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民政办、宣传办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勤劳朴素等移风易俗内容,弘扬优秀民风民俗、家规族规,摒弃陈规陋习。引导村(居)民委员会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村民自治程序,制定具体的约束性措施,对不正确的婚育观、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不赡养老人、滥食野生动物、盲目攀比建大房等进行治理。村(居)民委员会每年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规民约执行落实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村“两委”成员、村妇联执委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牵头部门:民政办;责任单位:宣传办,各村、社区)
2.规范化“四会”建设。加强各村(居)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四会”群众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章程和制度规则。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和德高望重、甘于奉献、公平公正的人员参加,选出理事长。积极组织开展婚丧嫁娶、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各村(居)每年开展3场以上“四会”活动,制定红白事操办章程,明确婚丧办理规定、办理程序和经费标准等,做好文字资料的整理搜集。各组要推选专人负责监督落实情况,加强对乡贤等人员的宣传动员、教育管理,各村(居)红白理事会要在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的指导下,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牵头部门:民政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于在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方面做出表率的模范家庭和先进个人,街道将在精神和物质方面给予相应奖励。支持村级组织通过互评亮榜等方式宣传正确婚丧观和孝道典型。总结推广“乡村道德银行”、“文明积分”等奖励模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奖励,让德者有得。(牵头部门: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抓文明建设,促进精神面貌提升
1.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每年开展1次文明家庭评选和孝顺儿女评选活动,年底进行表彰,对获得荣誉的家庭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礼品,不断扩大家庭文明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领群众崇德向善,使人人争当先进蔚然成风,以文明家庭“小气候”温润和谐村社的“大气候”。(牵头部门: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快推动街道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实现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融合发展。开展“积分制新举措,引领移风易俗新风尚”主题活动,对于红白喜事遵循“简办、新办、不办”、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支持移风易俗规定的村民给予积分奖励,用于兑换生活用品,并将积分作为参与“文明家庭”等评选的推荐依据。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讲和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引导辖区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营造文明乡风实践氛围。(牵头部门: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抓文化振兴,促文明素质提升
1.提升传统文化教化功能。加强对李渡街道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以“我们的节日”为载体,在春节、清明、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剪纸、书法、舞龙等民俗表演,鼓励群众参与,加强习俗引导,传承发展健康的农村文化习俗,让传统节日更富人文情怀,用文化涵养文明乡风。(牵头部门:社文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依托“百姓大舞台”、农家书屋等平台,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公益放映电影、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广场舞大赛等文化体育活动。通过多姿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积极性,让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角。(牵头部门:社文中心、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抓宣传教育,促行动成效提升
1.搭建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区融媒体中心、街道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和新媒体作用,采取专题报道、典型曝光、经验推送、互动交流、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提高辖区群众对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的认知和认同。不定期利用宣传栏、文化墙、“大喇叭”,利用赶集日开展场镇宣传活动,宣传乡风文明建设的工作内容,做“活”乡村文化,育“实”文明乡风。利用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等宣传平台和邀请道德模范等先进代表上台宣讲,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牵头部门: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突出教育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采取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充分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发挥志愿者力量,开展“破除陈规陋习 倡树文明新风”主题系列活动,组织村社区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有计划、成系统地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牵头部门: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乡风文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对照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压实责任,强化督查。街道将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乡风文明领导小组对有关部门、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检查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
(四)营造氛围,及时总结。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扩大影响,让乡风文明建设深入人心。同时,在工作中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全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