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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8891730X2/2024-00018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李渡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5-1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李渡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李渡办发〔2024〕2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李渡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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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李渡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李渡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按照区政府印发的《涪陵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通过历年李渡街道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地质灾害概况和发展趋势预测

李渡街道位于三峡库区腹地,区内沟壑纵横,水系发达,地质环境复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较为严峻。根据汛前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辖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1个,按照类型分,滑坡27个、危岩4个,威胁群众171户578人。通过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2024年度气象预报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预测2024年辖区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将仍以降雨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三峡库区蓄水和消落。

   (一)气象预测

据气象部门初步预测:2024年我市大部地区降水较常年和2023年偏多;汛期有6~8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暴雨洪涝重于常年和2023年;大部地区大雨将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开始,较常年偏早。其中,3~5月降水偏多,较常年同期偏多2成,较2023年同期偏少1成;6~8月降水南多北少,较常年同期偏多2成,较2023年同期偏多7成;9~11月降水偏少,较常年同期偏少1成,较2023年同期偏多4成。

根据上述气象预测,结合李渡街道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特点,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等外界因素,预计2024年李渡街道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较常年偏高,较2023年明显偏高,特别是黄草山、北岩山山脉等后山地区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近年来,不良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并呈现出规模和经济损失越来越大的趋势。结合街道城市、交通、水利建设规划及国民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本辖区域城市建设、三峡库区沿江、工程建设、交通工程建设等活动日益频繁,对地质环境扰动也日益强烈,这些区域内人类工程活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总之,随着街道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加剧,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若防范不当,可能造成较大的损失。

由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不足,部分农村居民建房未能充分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加上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对斜边坡进行不合理开挖与加载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小规模的地质灾害仍有可能频繁发生。

   (三)不同诱因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预测

街道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大多发生在降雨集中的汛期。每年汛期发生持续降雨或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明显增多,这说明影响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是辖区内降雨的频率、强度,因此汛期(5-10月)应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由于地质灾害不完全是由降雨所诱发,具有不确定性,其中又以崩塌及人类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因此,对地质灾害的防范在非汛期同样不能有丝毫懈怠。

不合理的工程活动一旦成灾,危害性极大。因此,对已经破坏地质环境而未采取保护措施的各类工程建设,其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整个工程建设施工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前期。

   (四)重点防范区域预测

长江及其支流沿岸是地质灾害易发区,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长江沿岸不但各类工程活动频繁,而且场镇、企业、村庄密集,加上今年三峡水库运行要经历蓄水、运行和消落三个时期,因此,要加强长江沿岸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次数,确保监测效果,提前预测预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随着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城镇、道路、村庄建设,特别是大型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会形成一些新的地质灾害诱发点;由于人为形成的高切坡,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在各类工程建设范围内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一)加强汛期、蓄水期和消落期地质灾害防范

汛期、三峡水库蓄水和消落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各村(居)委、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时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二)扎实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至2024年底,李渡街道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1个,目前基本查明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规模、危害范围、危害对象、危害等级等基础数据,并建立完善了“两卡一案”(防灾避险工作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地灾点防灾预案)。在此基础上,要扎扎实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严格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一经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立即处置,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开展监测预警工作。针对三峡水库175米蓄水,特别要加强库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筑牢三峡库区175米蓄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最后防线。

   (三)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健全“四重”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群测群防员,充分发挥驻守地质队专业优势,一是开展应急演练,二是加强宣传培训,三是严格应急值守,四是做好应急保障,五是强化应急处置,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进一步筑牢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专家驻守、应急处置和督查督办“五道防线”,确保建档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年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协调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协调配合

为营造平安稳定的环境,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专业支撑、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实行归口管理。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村居建设服务中心、经发办、应急办、农服中心、规资所、派出所等单位以及社区居委会应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党政办:及时搜集灾情信息,发布灾情;快速、准确地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灾情,为领导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建议、意见;办理街道办事处有关抗灾救灾方面的文、会、事;做好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财政办:负责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灾情发生后,负责调查核实灾区损失、灾民生活等情况;帮助安排灾民生活;争取、筹集救灾资金;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告灾情;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时,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医疗设备及药品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

村居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管工作;建设用地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属禁建区的,不允许进行工程建设,评估属慎建区的,须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后才能进行工程建设。加强市政设施的维护,编制防灾预案,落实监测人员;当地质灾害威胁到市政设施时,有关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迅速恢复市政设施功能;加强公路的维护,编制公路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制定抢修、疏通工作方案;当地质灾害造成公路破坏时,及时组织抢险救灾,迅速恢复交通。

经发办、应急办:做好工业企业、各类矿山开采活动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工业企业、矿山开采企业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

农服中心:负责小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当地质灾害损坏水利设施时,及时组织抢险救灾,迅速恢复水利设施的正常使用。

规资所:负责全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编制办事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办事处相关单位开展地质灾害检查;指导各村(居)委开展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开展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工作;统计地质灾害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群测群防工作是防范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基本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在成功避让突发性地质灾害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街道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逐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活动,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相关制度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监测信息数据化,为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力度

扎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和培训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五)加大执法力度

规资所要联系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六)强化责任追究

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对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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