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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76140724Y/2021-00017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龙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全街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龙桥街道发〔2021〕2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全街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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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区直属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全街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街安全生产与自然

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街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1年全街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之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格控制因灾死亡(失踪)人数,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坚持改革引领,完善应急管理“四大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健全安委会及其专项办公室、减灾委及其专项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党政领导干部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检查督查,解决安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2. 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的统筹监管责任和各领域主管部门对安全的专项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防”、“救”职责,农服中心、规资所等部门要落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等职能职责。

3.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坚持长期抓标准化,以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为基础,以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坚持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矿山、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技术方案的编制、论证、决策、实施和监督;建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强化安全总监的决策参与权和考核否决权。

4. 压实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自律责任。坚持在更宽领域、更高层面深化企业一线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将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与“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减少企业一线安全事故。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5. 推动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立足“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推动街道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6. 探索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纵深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实施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统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建立基层应急综合执法、抢险救援车辆租赁制度,确保街道配备应急执法专用车辆。

7. 提高应急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构建完善“智慧应急”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各部门信息系统集成融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大力推广“互联网+安全技术服务”,鼓励交通、建设、矿山、危化、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快安全监督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8. 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积极响应区级组织开展的党政领导、应急管理干部年度轮训。严格执行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复训不少于2周;提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2021年具有应急管理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人数不低于在职人员总数的60%,2022年达到75%。

9. 开展应急知识大宣教。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充分利用户外Led、楼宇电子屏等播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片、警示片、教学片,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开展宣教。加大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力度。

   (三)坚持预防为主,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10.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高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严格按照《涪陵区城郊结合部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城郊结合部中小微企业“五个一批”(关闭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消除一批、挂牌督办一批)专项治理。

11.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以威胁学校、医院、大型水利基础设施等区域场所的地质灾害为重点,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站、消防水池、智能监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完成1个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强化建设工程防震,协助区级部门对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开展抗震专项整治。

12. 大力统筹街道安全发展。健全街道安全运行管理机制,街道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定期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管控,增强街道安全韧性。加快街道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狠抓街道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升街道安全文化。

   (四)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3. 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促进全街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坚决把各项问题及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14. 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各行业领域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矿山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整治;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整治,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扎实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强化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整治;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两重点一突出”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和无证施工等行为;启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一轮危险工艺设施改造和自动化、智能化推广运用;开展工贸企业风险隐患“销号管理”,彻查彻治粉尘防爆、铝加工、钢铁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深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旅游景区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

   (五)规范行政执法,推进应急管理依法治理。

15. 开展执法攻坚行动。将监管执法作为部门履职重要标准,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必须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监管力量,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严格实行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二合一”,做到简政不减责、放权不放任。建立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16. 严格追责问责。建立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落实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广泛宣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严格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均要开展调查评估。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17. 加强风险研判和落实管控。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定期和重要时段节点、重大变化情况、重大活动风险辨识清单,强化动态风险研判,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行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高危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现状评估。协助区级部门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18. 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响应。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强化预警逐级精准发布,提升预警响应效能。加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加强江河水库特别是中小河流、小水库和病险水库水情汛情及土壤墒情监测;开展森林火灾易发重点时段、人群、区域及重大隐患治理;加快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建设。推进灾害监测员多员合一,集中开展培训和管理,实现街道、村(社区)和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全覆盖。

19. 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依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区直属救援队伍为支撑、以行业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打造专常群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街道综合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

20. 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应急预案修订,强化实战化演练,落实事故灾害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完善街道、村(社区)两级物资储备布局,推进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快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程,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21. 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建立与周边乡镇街道的重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开展跨区域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加强事故灾害监测预警、跨区域快速会商决策,强化江河联防联控、水库联合调度。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安全理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战略上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业务上要把好安全第一关,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要严格安全审查,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为全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基础。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在履行领导责任过程中要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导向,切实推动各级干部从形式履职向实质履职转变。各监管部门执法要严、细、实,安全检查要查得出问题、下得了狠手、见得到效果,坚决杜绝参观式检查、人情式执法。

   (三)强化激励约束。进一步加大巡查督查力度,严格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年度目标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对先进单位、个人实施奖励,对不达标或“一票否决”单位严格逗硬约谈、通报、取消评先评优等措施,切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责任、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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