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有效防治我镇地质灾害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蔺市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险情排查、巡查、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监测责任人,圈定警界范围,确定报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等,建立和落实群测群防体系和汛期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杜绝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附件 :
1. 蔺市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 蔺市镇2020年汛期险情地质灾害点
重庆市涪陵区蔺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蔺市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动员、主动防灾”的工作新格局,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区政府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及气候趋势预测
目前,我镇存在地质灾害点10个,其中:地质灾害监测点3个,地质灾害巡查点7个(人员已搬迁,房屋已拆除),9个地质灾害点均为三峡库区。主要分布在大桥社区、梨香社区、凤阳社区、金竹社区。全镇3个地质灾害监测点涉及受威胁农户20户,人口80人,房屋129间2300平方米。我镇的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变形体为主,其次不稳定斜坡、危岩,地质灾害受降雨影响较大,如遇大雨暴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发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年总降水量约为1100毫米左右,汛期(5-9月)有5-7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汛期暴雨洪涝较常年和2019年略偏重,为应对汛期可能出现的较为严重地质灾害,所以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二、2020年我镇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即2020年5月至9月。
(二)重点防范区域。全镇地质灾害防范区域涉及14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为:大桥社区居民委员会、金竹社区居民委员会、梨香社区居民委员会、双井村村民委员会、桃园村村民委员会、凤阳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泉村村民委员会、四坪村村民委员会、青龙村村民委员会、长冲村村民委员会、五四村村民委员会、白玉村村民委员会、飞水村村民委员会、松荫村村民委员会。
(三)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场镇、安置点、旅游区、学校、聚居村组(人口密度大、人员集中的地区)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应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四)重点防范灾害类型。山体滑坡、危岩、不稳定斜坡等具有突发性等特点,防灾难度大,应作为主要防范类型。滑坡具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应予以足够重视。
三、地质灾害防治职能职责
地质灾害的防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谁引发、谁监测;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原则。
(一)镇级部门职责
1.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地对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和竣工验收,并移交责任单位管理和维护。对镇内重大地质灾害体开展预警监测和抽查;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按月汇集上报全镇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工作。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督促有关单位对危及全镇建筑行业、城镇和村镇建设在建工程、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对城镇和村镇建设在建工程、公路可能或已引发地质灾害的,督促建设单位加强监测和治理;在大中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施工图审查时,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项目工程,督促项目业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有关单位对危及水利部门所管辖的水库、水电站、河道等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督促水利工程施工引发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责任人对灾害进行治理;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水利建设工程,督促项目业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和督促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对危及其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建设中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配合职能部门督促对其他建设活动引发的危害学校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协助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教育和防灾技能演练。
5.民政和社会社事办:负责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生活安排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助核实灾情损失,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提出救灾分配方案。
6.财政办: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7.卫生院:当地质灾害发生时,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及药品,药械进入灾区,帮助指导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
8.派出所: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疏散、撤离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组织维护灾区治安,实施灾区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各社职责
1.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要加强对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落实具体的监测人员和值班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收集并报告灾情,值班人员电话见附表三。
2.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若有险情发生,除应及时汇报外,还应主动组织群众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在情况允许下,再抢救物品。不能冒险,
4.经常宣传地质灾害的应急、救灾工作,提高群众应急、救灾意识,讲解应急知识。
5.定期组织地灾撤离演练,熟悉撤离路线、安全地点等。确保地质灾害发生时,撤离有序进行。
(三)地质灾害排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检查组到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及各地质灾害点进行检查,各监测点是否把监测工作落实到实处,是否有记录台帐,是否组织地灾演练等。
2.组织建立观测点,指导村(社区)居民如何作简单的预报,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什么方式和路线撤离避险。
3.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抗灾自救同时迅速作出简要的情况向上级报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各村(社区)居民民委员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联动机制。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蔺市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要加强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防灾合力。
(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各相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教管中心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每个地质灾害监测点所在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气息预报预警制度和险情巡查制度等。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要在汛期前组织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宣传和讲解工作。
(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制,根据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特点,认真编制《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提高临灾抢险能力。相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级有关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及时按及上报。
(四)加强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灾水平。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薄弱环节,采取专家授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灾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识灾、报灾、避灾和减灾能力。汛期来临之前,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要负责完成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五)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建立健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群众和镇级有关部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的防灾主体作用。特别是在汛期要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征兆作出预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落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巡查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联动机制。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地质灾害评估。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房屋施工、道路建设、矿山开采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灾避灾措施告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七)强化巡查调查工作,防患未然安全度汛。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重点核查工作力度,在汛期前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监控,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八)严格监督管理,保障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完成灾后避险搬迁工作的同时,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
附件2
蔺市镇2019年汛期险情地质灾害点
一、大桥不稳定斜坡监测点,位于大桥社区二组。
二、梁湾(曹家壕)滑坡监测点,位于大桥社区五组。
三、月亮堡(居民点)滑坡监测点,位于梨香社区五组。
四、状元堡滑坡巡查点,位于梨香社区一组。
五、凤阳沟滑坡巡查点,位于凤阳社区二组。
六、大土角滑坡巡查点,位于凤阳社区三组。
七、袁家溪菜厂滑坡巡查点,位于凤阳社区四组。
八、河坝滑坡巡查点,位于凤阳社区七组。
九、狮子坪滑坡巡查点,位于金竹社区一组。
十、盐井丘滑坡巡查点,位于梨香社区九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