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村(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就业援助工作,现将《涪陵区蔺市镇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和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蔺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蔺市镇退捕渔民基本
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和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切实落实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51号)、《关于做好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97号)、《关于做好全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涪人社〔2020〕38号)、《关于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55号)、《关于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工作的通知》(涪人社〔2020〕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援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每个退捕渔民的实际情况,结合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应保尽保目标;根据退捕渔民的技能水平和就业意愿,为退捕渔民全方位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岗位信息、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帮扶服务,确保退捕渔民上岸有出路、就业有门路,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援助工作组,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具体负责办理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援助相关工作。
(二)摸清情况,建立台账。
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积极开展数据复核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镇34户71名退捕渔民的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及就业状况和就业创业意愿。根据退捕渔民基础数据进行分类梳理、逐一核实,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三)加强宣传,落实政策。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平台、宣传专栏,发送短信、上门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社保政策和就业政策宣传,做到社保政策和就业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政策知晓度。
1.强化沟通宣传,引导参保接续。
根据金保网系统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未参保或断保退捕渔民办理养老保险参保事宜,并耐心细致为其讲解养老保险政策,让他们充分理解政策、相信政策,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树立自觉主动参保意识,实现积极参保,放心参保。
2.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
根据摸排情况,对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就业技能免费培训对象。根据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分类进行培训,及时提升他们的就业技能,为就业创业打下基础。
3.与企业联动,促进转移就业。
根据退捕渔民就业意愿,积极与辖区内企业开展岗位对接,鼓励、动员企业开发与退捕渔民就业技能、工作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吸纳退捕渔民就业,拓宽退捕渔民就业渠道,促进其转移就业。
4.开发公益岗位,实行定向安置
针对部分退捕渔民年龄较大、工作能力单一的现状,镇政府及时向区就业局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定向安置就业。
5.提供创业培训,办理创业贷款。
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切实加强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跟踪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协调完善相关手续,减免场租水电等费用,为有创业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渔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切实缓解创业融资难题,实现退捕渔民顺利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