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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78913L/2021-000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龙潭镇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龙潭府发〔2021〕4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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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2021 年清明节将至,各地群众扫墓祭祖活动、短途出行旅游增多,火灾风险将进一步增大。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发动,切实开展消防检查。一是党政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结合气象、祭祀风俗、森林分布等特点,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提前发布火情预警,落实有针对性的火灾防控措施。镇领导干部要带队开展检查,层层传递压力,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二是文化服务中心、民政与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等部门要对宗教祭祀、烟花爆竹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落实防火巡查和火源管控。三是各村(居)民委员会、平安办、派出所,要针对在家中或小区楼道使用明火祭奠现象,组成文明劝导队,走街串巷进行巡逻劝导。要落实村社干部包社,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检查,杜绝不文明用火现象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一是要组织对全镇大型餐馆、农家乐等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消防器材、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巡查是否到位,确保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二是针对清明节祭祀等活动,要提前介入、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尤其是对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要划定安全区域,统一规范管理,配备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三是要强化展销、商业促销等活动监管,督促主承办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叫停,确保消防安全。

三、营造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农业服务中心要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等区域设立检查站,张贴防火标语,设立禁火警示牌,切实加大山林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保证“入山路口设关卡、林地路径有人查、重点部位专人管”。二是党政办要积极协调当地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集中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策划开展清明节专题宣传;应急办要依托农村“大喇叭”、小区“小喇叭”广泛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三是民政办、文化服务中心要在公墓、陵园和寺庙等场所,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四、全力备战,做好灭火救援处置。一是党政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灾情研判、应急处置等各项要求,凡辖区发生较大或有影响的森林火灾事故,各级值班人员要及时上报。二是民政办、文化服务中心、专职消防队要加强对公墓、陵园、寺庙等高风险场所的熟悉调研工作, 实地采集周边各类消防水源信息并录入实战应用系统,必要时采取提前湿化等预防性措施。三是政府专职消防队要对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配齐水带、分水器等供水器材,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将市政洒水车纳入供水保障力量,最大限度满足火场供水需要,守好火灾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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