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78913L/2021-000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龙潭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龙潭府发〔2021〕9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字 号:

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欠薪问题早处置、欠薪线索早办结,确保“开学季”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避免年关“讨薪难”年年整治、年年重演。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涪农工支办〔2021〕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加大我镇欠薪根治力度,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1年9月7日至9月20日。

二、行动范围与内容

对各类有欠薪记录的或存在欠薪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对今年以来已协调处理结案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

   (一)开展欠薪隐患在建工程排查,落实核心制度。对镇内各类有欠薪记录的、存在欠薪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核查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清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政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制度措施不落地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及时解决欠薪隐患,杜绝发生新欠。

   (二)开展欠薪线索案件“回头看”,落实工作责任。对今年以来已协调处理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通过梳理案卷资料,询问当事人等方式,确保各类欠薪案件线索得到有效处置。要高度关注达成支付协议的欠薪案件,持续跟踪督促到位,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已化解的欠薪矛盾不反弹,做到案结事了。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龙潭镇成立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

组   长:李   波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苏   萍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谭      派出所所长

             向 德 俊    司法所所长

             杨 小 会    社保所所长

             易   波    村建服务中心干部

             欧   洁    社保所副所长

             谢 学 志    社保所干部

             丁 方 金    村建服务中心干部

             王 彩 霞    社保所干部

             王   莉    社保所干部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保所,由杨小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谢学志同志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在建项目逐一检查,按照《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检查表》(附件1)内容,认真核查资料,发现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期间,区治欠办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实地核查。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镇政府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白天,72120577,夜间、节假日72118049),积极发挥部门联动处理机制作用,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三)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办理欠薪案件,不得以“市管项目”、“过境项目”为由拒不受理欠薪投诉。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形成有力震慑;对应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要做到应列尽列,并按规定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工资支付法律宣传。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正面宣传和欠薪舆论引导工作,要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持续开展《条例》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三进”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欠薪舆情处置,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对于各渠道发现的欠薪舆情要第一时间查明情况、第一时间稳妥处置、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掌握舆论主动,防止网络炒作导致事态蔓延,及时消除不良影响,防止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