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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78913L/2022-00044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龙潭镇
  • 成文日期
  • 2022-09-2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镇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龙潭府发〔2022〕9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镇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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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区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力量推动安全大检查走深走实、百日大整治真查真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基础,按照8月4日全区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以及《关于成立全市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渝安办〔2022〕71号)、《关于成立全区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涪安办发〔2022〕79号)要求,决定成立全镇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动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何继雄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周智友  党委副书记

        夏祥林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彭加游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邹  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张晨榆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熊长春  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党群办、财政办、司法所、经发办、科协、妇联、工会、平安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团委、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心卫生院、十七中、教管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镇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牵头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专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制定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步骤、措施,确保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整治实。二是研判调度,建立安全风险定期研判调度机制,实行每月研判、每月总结、每月报告。三是督查指导,综合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等形态,跟踪督促整改。四是信息报送,按要求及时将全镇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送至全镇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组。

三、工作要求

请全镇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联络员要熟悉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可协调解决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相关问题。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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