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报备工作的通知》(涪人常办〔2024〕27号)要求,经荔枝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关于保护森林资源严禁乱占林地的通知》(涪荔办发〔2002〕126号)等3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