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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32343X7/2022-0000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荔枝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3-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荔枝街道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预案》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荔枝办发〔2022〕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荔枝街道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预案》通知
字 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有效处置和防范农机安全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有序、有效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请遵照认真执行。

附件:《荔枝街道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预案》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荔枝街道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工作预案

为了确保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结合我街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辖区内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

二、有效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目的

接到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所有相关人员赶到现场,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有序、高效处置突发的农机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报警电话:区农业农村委:72220662;区应急局:72230615;荔枝街道:72865345)

四、救援处置机构

成立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施救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  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罗  勇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李兴锋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乔乔 党政办负责人 

        黄  鹤 财政办主任

        蔺  林 平安办负责人

        何云龙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明灯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芙蓉 应急办负责人

        杨  涛 派出所所长

        刘洪彬 司法所所长

工作职责:加强领导,统一指挥,落实救援责任,明确救援任务;时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紧急救援;安排救援物资,组织协调各小组工作;按时上报工作进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应急局和区农业农村委,当天下午5时前将当天各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区应急局和区农业农村委;负责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事后协商赔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荔枝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何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72862842

   (一)现场施救小组

组  长:朱芙蓉  应急办负责人

副组长:潘小波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负责人

成  员:各社区(村)、组、驻村、驻组干部

工作职责:

1. 接到领导小组的现场救援命令后立即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点、收集人、财、物,并将受伤人员即时送到医院治疗。

3.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的救援施救工作,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施救畅通。

4. 排除事故隐患,防止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调查组

组  长:李明灯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舒  波  黄玉兵  张丰琪  刘远文

工作职责:

1. 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对事故现场、直接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2. 汇总调查材料,得出事故的初步结论,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善后处理组

组  长:张乔乔  党政办负责人

副组长:黄  鹤  财政办主任

        蔺  林  平安办负责人

成  员:吴晓艳、张芝梅

工作职责:

1. 负责落实受伤人员的救治和事后安排;

2. 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和安抚;

3. 依照有关政策,组织对受害亲属赔偿调解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一)所有成员严格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二)所有成员必须保证信息畅通;

   (三)接到命令后及时赶到现场,认真履行救援工作职责;

   (四)不履行职责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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