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辖)各部门:
现将《马武镇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2日
涪陵区马武镇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畜禽、水产等养殖行业,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养殖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涪陵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核查审定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开展养殖场户情况调查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3〕165号)的文件要求,再次划分我镇“三区”范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畜禽禁养区范围
(—)马武镇、原惠民乡、原太和乡场镇规划区;
(二)兴隆场、蒲江场建成区;
(三)农民新村建设规划区;
(四)马武镇沙肚子水库马武镇水厂水源地:坝顶高程水平纵深30米内涉及红专村1社部分、2社、5社部分、6社部分;
(五)马武镇后湾山坪塘太和水厂水源地:坝顶高程水平纵深30米内涉及白果村8社部分;
(六)马武镇红旗水库惠民水厂水源地:坝顶高程水平纵深30米内涉及石朝门村1社部分、3社部分、4社部分、5社部分和乡村旅游规划区6社、7社、9社;
(七)卫东水库坤源水务公司江南水厂水源地:库区按坝顶高程水平纵深200米内涉及小坝村2社部分、6社部分,石干村2社部分、4社部分、6社,林口村2社部分;
(八)桃子沟水库坤源水务公司江南水厂水源地:库区按坝顶高程水平纵深200米内涉及平桥村7社、9社、10社部分,兴隆村4社部分、7社、8社部分、9社部分;
(九)马武镇溪沟民协水厂水源地: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整个河宽水域涉及民协村1社、4社、5社、6社和民协规划区2社、3社;
(十)马武镇谢家湾水库太和水厂水源地:坝顶高程水平纵深30米内涉及林口村2社部分;
(十一)马武镇适合水库外坝水厂水源地:坝顶高程水平纵深30米内涉及外坝村5社部分;
(十二)马武镇小坝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整个河宽水域涉及小坝5社部分;
(十三)马武镇洪洞湾碑记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坝顶高程水平纵深30米内涉及林口村5社部分。
二、畜禽限养区范围
畜禽禁养区、适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养殖限养区。
三、畜禽适养区范围
(一)小坝村除畜禽禁养区以外的所有区域;
(二)林口村除畜禽禁养区以外的所有区域;
(三)石干村除畜禽禁养区以外的所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