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涪环发〔2020〕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涪陵区马武镇2020年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涪陵区马武镇2020年汛期高温期间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涪环发〔2020〕45号)文件精神,根据气象和水文部门综合预测,今年全市洪旱灾害的趋势整体呈现“气温偏高、雨水偏多、入汛偏早、灾害偏重、发生流域性洪水风险偏大”的特点。随着企业大面积复工复产和进入汛期高温时段,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及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升高,环境安全面临的形势严峻。切实做好我镇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环境安全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吸取全国近期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落细、落小、落实,做到风险研判到位、集中整治到位、严格执法到位、应急准备到位。结合各类专项行动检查指出的环境问题,扎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严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汛期我镇的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针对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做好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汛期高温期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督促企业(畜禽养殖场)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整治环境污染隐患,核查企业(畜禽养殖场)环境安全措施、设施有效情况,有效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根据我镇实际,重点对饮用水源地、清溪沟、小溪河、龙桥河流域、榨菜公司(半成品加工户)、养殖场、油库、污水处理厂(站)、垃圾中转站、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
(一)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一是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根据本镇内尾矿库实际情况,重点检查污染治理情况,垃圾渗水是否污染饮用水源,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二是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本镇范围内供应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对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对污染水源的不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二)企业(畜禽养殖场)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一是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有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落实,是否有环境风险评价专章。二是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核查企业(畜禽养殖场)环境安全措施和设施是否有效运行。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开展监督性监测,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三是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组织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含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等各环节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危险废物贮存量及环境风险大的企业进行存量“清零”。四是严格执行应急值守三项制度(即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指挥调度制度和24小信息搜集制度),做到随时有人在岗、随时设备正常、随时信息畅通。严格执行应急响应“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查处置、第一时间应急监测、第一时间报送报告、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将污染控制到最低限度,坚决防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五是企业环境隐患整治及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情况。主要督促企业(畜禽养殖场)加强自查自纠,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检查日常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整治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执行情况、环境应急设施设备和应急物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初至9月底结束。以企业自查与镇相关部门排查同时进行,企业按照本次专项检查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安全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党群办、财政办、平安办、应急办、产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成员的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吴丽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村(居)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联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坚决防止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标语、宣传单、专栏、宣传车等多种载体,对环境安全知识等内容进行宣传。各单位和相关企业也要自觉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提高单位职工汛期高温期间开展环境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监督环境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办、务求实效。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企业按照方案统一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落实汛期高温期间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对没有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排查隐患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隐患,要进行依法查处。
(四)加强检查,定期汇报。领导小组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掌握各项工作进度,严格把握各项工作质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排查整治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进展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将检查结果和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镇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