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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43A/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马武镇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汛前排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马武府发〔2024〕20 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汛前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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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避免因灾害造成的损失,掌握全镇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现状,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本年度地质灾害汛前排查范围为全镇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主要排查集镇、公路工程建设开挖高切坡及乡村农户构建筑物主体结构及地基基础是否出现开裂、沉降、变形等情况,地面是否塌陷、地裂缝是否发育、滑坡、危岩、崩塌等山体和道路沿线地质灾害是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以及危及的农户、人口、房屋、毁坏田土面积等情况。

二、排查工作重点

排查重点区域为集镇人口密集区域、学校、企事业单位,道路沿线及影响人口多的农村居民点等地质灾害点。

三、排查工作时间

4月1日—4月30日

四、排查工作要求

各村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属地管理、各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村社干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形式汇总于4月30日前报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马武规划和自然资源所。4月1日—4月30日镇政府将组织规资所、建设、水利等部门对各村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汛前排查重点进行实地排查。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镇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分明、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按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汛前排查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汛前排查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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