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这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涪陵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马武镇锁定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抓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备案、审查及试点等工作,打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牵头负责下,及时组建“1+3+2+N”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1”:1名人大岗工作人员;“3”:3名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含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经济发展岗;“2”:2名立法信息采集员,含综合执法岗、司法所;“N",含法人、分管领导及规范性文件起草人及所涉领域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等)。
一是严格落实“有件必备”。由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强、涵盖面广,为提升备案审查的科学性,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由工作小组集中开展研讨会及时评估,确定文件是否继续施行,由司法所专业人员对废止决定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规定向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同时,同步报送本级人大备案。
二是积极推进“有备必审”。本级人大加强对已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通过“规范性文件融e查”系统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制定主体是否适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适应法律法规、上级精神、发展需要等情况,积极做到“应报不漏、有件必备”,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准确率。
截至目前,已向区人大法工委报送1997年至2024年4月的发文目录共计4882条,规范性文件47个,废止文件42个,现行有效文件5个。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仅为基层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途径,还有利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是备案审查工作的难点痛点,乡镇作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承担着村社治理、环境整治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是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最后一公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马武镇人大将创造性地把备案审查工作同代表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等结合起来,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倾听群众意见,破解工作难题,使备案审查工作在乡镇街道“立起来”,在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