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镇辖各相关单位:
现将《清溪镇2021年“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及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溪镇2021年“两节”期间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以下简称“两节”),为保证我镇“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及区安委会安排,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统一认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通过前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我镇杜绝了一般及以上级别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镇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不容乐观,还存在安全监管没有完全到位、监管责任没得到很好的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等诸多问题,各职能部门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工作制度职责,切实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思想,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证万无一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镇“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措施到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我镇“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交通安全
1.加大乡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力度。由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执法大队、各村(居)配合。一是排查危险路段和桥梁,按照镇、村、社三级管理原则,务必落实各条镇、村、社道路监管责任,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决不留死角。二是检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按照镇、村、社三级逐 一进行督促落实。三是对排查出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一时难以落实的危险路段或桥梁,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各村务必落实专人24小时 专人值守,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放行过往车辆。
2.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由执法大队牵头,清溪公巡队、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服中心等单位配合,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加大对辖区 机动车驾驶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督促振兴公司专题召开农客驾驶人员会议,安排部署好“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重点要管住驾驶行为、管好车辆运行;各村(居)要组织辖区机动车驾驶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打好招呼、守好规矩、检查好车辆,做到“管好人, 看好车。”
3.加大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力度。清溪公巡队、执法大队、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服中心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查处面包车非法营运及 超员;农客超员、超速;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超载;摩托车、三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疲劳驾驶、酒驾等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此外,执法大 队要督导劝导站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看、查、劝、宣、纠、报、封”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检查、劝导、纠正、举报等职责。各村(居)要组织村社干部到村社道路开展巡查检查,注意天气监测,如遇强降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紧急情况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并采取措施进行道路管控。
(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1.派出所、执法大队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是加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危害性,教育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为,让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和销售失去民众基础和滋生的土壤。二是认真搞好清理排查工作,坚持每月深入村社进行一次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公安机关和镇政府安委办,各村(居)务必要在每月23日前将排查汇总表报镇执法大队。三是培养一批思想觉悟高的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凡查实的举报,每户奖励1000-10000元人民币,各村(居)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举报,让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无藏身之所。四是进一步加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查处打击力度,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单位和个人一经查获,无论是任何人,决不讲情面,一律顶格上限处理。五是落实对 重点人员“一盯一”监控责任。
2. 加大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执法大队要对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业整顿,坚持原则办事,决不手软。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区级有关部门。
(三)地质灾害
由规资所牵头负责,执法大队配合。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监测点的观测、监控,切实做到灾前预防、避险,近期对辖区内的灾害点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地灾隐患不遗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汛抗旱
由农服中心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风险点和水库、集镇易涝点隐患整治,加快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防洪薄弱点不达标、涉水工程风险大、山洪灾害管控难等问题。
(五)森林防火
林业站和各村社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让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认真落实护林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大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力度,严禁火种进入林区,防患于未然。
(六)建筑施工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服中心牵头,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建筑领域“三违”行为作业,加强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同时,要加强农村危房的安全监管,落实监管人员,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消防安全
派出所、执法大队要进一步加大集镇公众聚集场所、农村大院、学校、医院、集市、超市、企业安全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同时作好消防安全宣传。
(八)工贸行业
执法大队牵头,产业中心配合,对辖区工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和细化安全防范措施,管理责任到人;督促企业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从人员、环境、工艺、设备等方面,务实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督促检查企业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安全违章行为,发现隐患要及时指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九)非煤矿山
规资所(非法)和执法大队(合法)分别牵头负责,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合法)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加强日常监管。规资所要加强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行为排查,严厉处罚和打击。
(十)文化旅游
由文化服务中心牵头,加强高空游乐设施、极端天气下关停、设备承载管控措施落实等环节管理,尤其要加强清溪“三漂”景区的安全监管。
此外,特种设备、教育、油气管线、用电、食品药品、市政设施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对于整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分析成因,针对性制定落实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整治措施。
镇安委会组成安全督查组,对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负责、走过场、搞形式,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职责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者,党委、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在 “两节”期间,各(村)居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镇辖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 息报告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畅通。应急办要检查应急物资、装备、 器材是否齐全,确保应急机构、人员、物资、装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