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镇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镇一般财政公共总收入实现5479万元,同比增长38.81%,完成预算的129.74%。其中:中央、市区级收入3309万元,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0万元(税收收入2122万元,基金收入48万元)。2021年,镇三届人大十次会议批准的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564万元,实际完成本级财政收入预算的138.7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3.05%。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0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万元,调入基金22万元,收入合计为3414万元;2021年度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41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346万元,专项上解64万元,结余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镇2021年基金收入合计1123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2万元,上年结余6649万元,上级补助4563万元(三峡后续4563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1234万元,本级支出10176万元,调出资金2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036万元。
二、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上级共计下达我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22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2万元,上年结余2万元。共计下达我镇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4563万元,主要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4563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镇本级转移性支出共计64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1万元,其他专项上解23万元,结转下年4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涪陵委〔2020〕34号)文件精神,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管理工作,本镇的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
(三)“三保”情况
2021年,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积极落实“三保”镇级主体责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涪陵区乡镇街道“三保”支出资金调度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镇“三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坚持积极稳妥,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落实“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重点保障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我镇2020年未举借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新增债券均为0。
(五)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镇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4万元,政府性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1036万元,按原项目纳入2022年预算安排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 “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525%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故无相应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是新购入公务用车1辆,车辆集中大修及新增消防用车维修较多。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此外,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用较年初预算数有所下降。
名词解释
1. 三保支出:指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
2. 特殊转移支付:指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央财政设立的特殊转支付。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渠道,统筹安排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3.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6.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健全财政支出的追踪问效和问责制度,对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运作程度、增加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促进政府财力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有效转变政府职能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附件:1.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本级决算的报告
2.2021年涪陵区清溪镇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