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市政府、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涪陵区清溪镇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布如下:
经汇总,2022年度“三公”经费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国内接待费4万元)。
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经比较,2022年度 “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8万元,降低27.59%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万元,增加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故无相应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万元,主要是预算时公务用车只涵盖行政公务车辆,实际运行中事业单位特种车辆也需兜底,且公车车况较差,维修较多。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接待。
备注:“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