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镇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镇一般财政公共总收入实现11335万元,同比增长35.24%。其中:中央、市区级收入6830万元,乡镇本级财政收入4505万元。镇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镇人民政府2023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522万元,2023年实际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1%。2023年我镇一般财政公共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2.2%,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5.24%。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2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884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478万元(含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66万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6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32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0万元,基金调入103万元,收入合计为6449万元;2023年度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449万元,其中: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0万元,增长40.7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万元,下降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万元,增长14.11%;
——卫生健康支出135万元,增长0.7%;
——节能环保支出185万元,下降43.08%;
——城乡社区支出193万元,下降32.99%;
——农林水支出1094万元,增长0.8%;
——住房改革支出226万元,增长 40.37%;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378万元,增长281.72%;
——国防支出3万元;
——专项上解83万元;
——结转下年67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我镇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319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31万元,上年结余1885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31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703万元,下降52.75%,主要用于三峡后续项目及三峡库区基金项目建设,调出资金103万元用于预算财力统筹使用,结转下年使用151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镇无国有资金经营情况。
二、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上级共计下达我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88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478万元(含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66万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6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32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6万元)。共计下达我镇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331万元,主要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331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镇本级转移性支出共计83万元,其中其他专项上解83万元(上解2023年乡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经费42万元,调整2022年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资金上解30万元,上解2023年特困人员供养支出经费11万元);结转下年674万元。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我镇无中央直达资金。
(三)“三保”情况
2023年,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积极落实“三保”镇级主体责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涪陵区乡镇街道“三保”支出资金调度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镇“三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坚持积极稳妥,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落实“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重点保障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我镇2023年未举借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新增债券均为0。
(五)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镇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674万元,政府性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1513万元,按原项目纳入2024年预算安排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7.67万元,降低36.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增加1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故无相应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把关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维护。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接待和工作接待。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涪陵委〔2020〕34号)文件精神,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管理工作,本镇的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
(八)区级重点专项执行情况
我镇无重点专项。
(九)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2023年未接受审计。
附件:2023年涪陵区清溪镇决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