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财政收入情况。2024年全镇一般财政公共总收入8879万元,其中:中央、市区级收入5226万元,乡镇本级财政收入3653万元。
2024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62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297万元(含体制补助收入<基本财力保障>100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57万元、其他各项结算补助收入-137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65万元(含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278万元、服务群众工作经费80万元、解放以来离任村(社)干部生活补助9万元、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13万元、村四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74万元;收入合计为6489万元。
镇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镇人民政府2024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003万元,财政局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953万元,2024年实际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2024年我镇一般预算公共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67%,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下降18.91%。
2.财政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9万元,本级支出6304万元,上解支出180万元,年终结余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8万元,增长47.7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万元,增长8.3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万元,增长21.77%;
——卫生健康支出167万元,增长23.7%;
——节能环保支出189万元,增长2.16%;
——城乡社区支出209万元,增长8.29%;
——农林水支出1162万元,增长6.22%;
——住房改革支出196万元,下降15.04%;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916万元,下降33.53%;
——公路养护30万元;
——专项上解180万元;
——结转下年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06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53万元,上年结余1513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506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856万元,主要用于三峡后续项目及三峡库区基金项目建设;上解三峡后续和库区补助资金19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18万元。
各位代表,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涪陵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中展现大担当、作出大贡献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招商引资,推动发展镇域社会经济,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预期目标。
2024年我镇财政收入实现3653万元,本级财政收入连续3年突破3000万大关。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整体经济运行面临困难和挑战的大环境下,这份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体干部职工顾全大局、艰辛付出的结果,是镇人大和各位代表的强有力的科学监督、激励鞭策的结果。
总体来看,2024年财政工作总体实现平稳有序,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提升,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年财政收入未能完成年初既定目标。同时,我镇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增加,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的压力和挑战都在不断增加。由于政策影响,2025年招商引资更加困难,财政收入压力不断加大,我镇要进一步优化税收结构和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镇财政一般预算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继续落实中、市、区“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积极稳妥,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落实“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重点保障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预算:
一是优先保障人员经费。
二是根据全区总体要求继续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只减不增。
三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压减除人头和刚性支出以外的一般性支出项目。
2025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796万元,下降29.27%。
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涪财政发【2019】1231号文件要求,安排2025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201万元,同比下降22.26%。全年支出在保证政府运转的同时,集中财力确保全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1、按照2%预算党群系统的人大活动、党务、群团、纪检、老龄、工会、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文明创建等经费。
2、按照2%预算社会事务的民政、退军服务、救灾救济、扶贫、五保、卫生、文化、教育、计生奖励扶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经费。
3、按照2%预算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自然灾害防治、巩固安全社区创建成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
4、按照1%预算平安建设方面的人民调解、平安稳定、信访稳定、普法工作经费、社区矫正、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禁毒、邪教工作等工作经费。
5、按5%预算乡村振兴、集镇管理、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卫生区,集镇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善和维修,河长制工作、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经费。
6、按照5%预算三农方面的农业科普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榨菜产品鲜销、农机推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畜禽疾病预防和秸秆焚烧、农田水利、科技推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道路、铁路交通、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防治等;
上述项目预算数据分别列入部门单位相应功能科目中:
——行政一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156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8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5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16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99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60万元。
山高路远,止不住行者征程;春秋几变,篆刻鲲鹏轨迹。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扎实开展好财政工作。我们将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财政管理思路,严格财政管理,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压减不合理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编制之年,镇财政将继续围绕“山水清溪、工业强镇”的目标,加强收入征管,强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多方协作的收入机制,努力增收。同时,切实把有限的财力用于民生实事上、用于统筹城乡发展上、用于镇域社会治理上,用于助推镇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上,奋力开创“山水清溪·工业强镇”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名 词 解 释
1.“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2.“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3. 三保支出:指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
4. 特殊转移支付:指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央财政设立的特殊转支付。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渠道,统筹安排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5.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8.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健全财政支出的追踪问效和问责制度,对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运作程度、增加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促进政府财力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有效转变政府职能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附件:
1.涪陵区清溪镇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