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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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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清溪镇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为提升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坚持制度约束。2019年,我镇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镇政府工作信息进行清理,制定了《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工作。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主动公开情况。我镇依托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6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专人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件。截至目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由党政办收集各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 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镇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规范管理。
   (六)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我镇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相关要求,完善了我镇信息公开途径和内容。整合网站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信息。
   (七)监督保障情况。一方面通过人力监察,落实信息的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个部门按规定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和政策法规等信息。另一方面启用电子监察平台,对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进行监察,确保信息的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强化监督宣传保障 

2019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完成区上下达任务,切实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一步,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对被动,部分办所信息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不 重视,应公示公开范围界定不清,未严格按照公示公开目录清单公开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 年,我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 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各项权力和权限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加 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全面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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