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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30668998/2023-00028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青羊镇
  • 成文日期
  • 2019-05-1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青羊镇农村公路(通组公路)监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青羊府发〔2019〕6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青羊镇农村公路(通组公路)监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镇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我镇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质量,规范我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涪陵区青羊镇农村公路(通组公路)监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1日         



涪陵区青羊镇农村公路(通组公路)

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监理大纲


一、目的

为了确保我镇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合同管理,规范我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全面执行招标邀请文件中的条款要求及约定各项权利义务,完成我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拟定本监理大纲。

二、编制依据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GF80/1-2004》,《涪陵区“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交通扶贫项目系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业主的授权等,使监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同步性、可靠性,按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模式,使监理工作更具有科学性、先进性。

三、监理的原则

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以履行合同文件,实施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为监理重点,使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等级要求。

四、监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1.施工准备阶段:积极参与、热情服务、多提建议、当好参谋。

2.施工实施阶段:抓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尽量减少事后返工事情的发生。

3.质量控制指导思想:着眼于施工前(技术交底)控制,着重于施工技术规范控制,不放松施工后(质量缺陷)控制,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人员不到位,机械设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未经批准的图纸不准用于施工,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准进行,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准计量。

4.监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指导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作为开展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基本方针,并以此确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使监理人员做到胸有成竹,自觉领会贯通开展工作。


第三章  监理工作范围及任务


一、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工程监理规定,对我镇公路建设工程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职能,进行全面监理。

二、监理工作具体任务

1.参与设计交底和设计图会审工作。

2.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正意见。

3.审核确认选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质量,对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材料及构配件,严格控制禁止使用。

4.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完善措施和管理制度,搞好文明施工。

5.对现场施工机械质量性能认真检查对照,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施工中使用或不准开工。

6.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对违反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立即责令整改返工,并发出监理指令,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工令。

7.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在施工单位自检,专检的基础上提出自检报告,由监理人员复查、评定和认可,并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字工作。

8.督促和协调施工单位,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旬、月工作计划组织施工。

9.验收已完工程量,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审核施工单位进度报表,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

10.审查施工单位各种试验报告、合格证、施工记录及测试等有关资料,并填写好监理现场抽检资料。

11.负责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的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12.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做到施工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有据可查。

13.依据设计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组织工程竣工初验及验收移交工作。

14.汇总保管工程有关资料并进行归档。

15.分析监理工作情况,编写竣工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结。


第四章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质量的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2.配合施工场地的质量检验验收。

3.审查施工队伍资质。

4.协助、检查施工单位工地实验室及项目部的建立。

5.审查施工机械及一览表。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施或施工方案。

7.审查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8.主动向当地质量监督站取得联系,汇报项目质量监督的具体方法,取得区公路质量监督站的支持和帮助。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针对项目的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路基、路面、管涵(含盖板涵、箱涵)、锥、护坡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签署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人员检查验收。

四、工程变更和处理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按照由施工单位申报洽商函,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意,经业主单位批复后的要求实施。

五、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

由业主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业主提出--设计变更--监理通知--施工执行--按本细则流程执行。

六、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七、行使质量监督权,发出工作指令和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属情况之一者,监理人员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

3.擅自使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

8.其它。

八、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按前述流程进行。

九、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本人签署。现场监理人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核签后方有效。

十、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控制的需求,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十一、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质量监理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十二、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由现场监理人员或总监主持。协调会后应印发会议纪要,其纪要的签发管理流程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现场监理组每月向总监及业主报告有关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提出报告。

十四、质量时候控制

1.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单位、单项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后提交验收报告审批表。

2.项目竣工验收()

3.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资料。

4.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第五章    施工进度的控制


1.进度的事前控制:

   (1)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作为对项目实施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是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 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5)审核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等采供计划。

2.进度的事中控制

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其工作内容有: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暴雨、大风等应注明起止时间(小时、分)。

   (2)工程进度的检查

审核施工单位每旬、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审核的要点是:

A、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B、形象划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4)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是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

   (5)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时目标。

   (6)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7)组织现场协调会。

   (8)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监理组每月报告一次。

3.进度的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技术措施: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交叉作业等;

组织措施:如增加作业队数、增加工作人数、增加工作班次等;

经济措施:如实行包干奖金、提高计件单价、提高奖金水平等;

其它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调度等。

   (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3)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第六章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投资事前控制

投资事前控制的目的是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尽量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控制防范对策,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4)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2.投资事中控制

   (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2)施工中主动搞好与设计方、业主方及其它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3)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4)严格经费验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验证,由项目总监理最后核签后方能有效。

   (5)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对方支付进度款,不要造成违约被处以罚款的条件。

   (6)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计量进行验方,不造成未经监量验方认可就承认其完成工程量的被动局面。

   (7)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8)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

   (9)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10)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3.投资事后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由双方商定,一般由监理人员调解,若调解不成,由建设主管机构进行调解,若仍调解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第七章  合同管理


总监理根据施工合同的具体条款,公证调解合同纠纷,处理合同事宜程序正确。

一、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总监理人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工程合同签发工程暂停令。

2.签发暂停令应按国家规定的条例办理。

3.总监理人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4.总监理人员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令期间内,要会同相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二、工程变更的管理

1.项目监理组应按监理规范规定的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2.项目监理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

3.总监理人未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4.未经驻地总监理人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组不得予以计量。

三 、费用索赔的处理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由总监理人按监理规范确定的规定办理。

四、合同履行纠纷协调方法

项目监理组按照合同争议调解后,按监理规范确定的顺序进行工作,由总监理人进行争议调解。

五、合同的解除

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2.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组应按监理规范所确定的程序办理。

3.由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组应按监理规范所确定的程序办理。

4.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的有关事宜。


第八章  现场管理


一、现场安全施工监理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进场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保证措施,通过建立现场安全施工组织体系,使安全工作在施工中得以落实。在各种人员进入现场后,督促施工项目经理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1)每个专业每道工序前,要协同工地安全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会同施工方,安全、消防设施等部门进行联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要求施工现场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有关安全生产的大幅标语和宣传语牌。在“四口”通道、临边、机械等处设置有针对性的警示标志牌,夜间施工挂警示红灯。临近高处施工设置维护安全网、安全栏杆。

   (4)街面工程应设置安全通道,必要时实行全封闭施工。

   (5)强制执行国家和市、区现行安全法规。

二、现场文明施工的控制

根据环境保护需要,施工现场应进行文明施工,使现场和临时占地范围内秩序井然,文明安全,环境得到保护,降低各类污染指标,居民少受干扰。建立文明现场,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提高企业信誉,所以现场监理人员要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1)制定现场文明施工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施工单位按总平面布置临设机械加工、材料堆放等标志清晰,井然有序,科学合理。

   (2)现场办公室干净整洁,墙面贴挂与工程相对应的各种图标,包括施工进度。

2.现场材料管理

   (1)进场材料按平面布置图堆放码垛.

   (2)材料及半成品构件验收及时、准确、手续齐全。

   (3)库容整洁,入库材料规范摆设,整齐有序。

   (4)现场道路畅通。

   (5)现场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头戴安全帽。

3.机械设备管理

   (1)施工机械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安放布置;现场平整清洁无妨碍物,严禁一闸多用,电闸有箱有锁。

   (2)操作工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实行挂牌制,在醒目位置有岗位责任制。

   (3)机械维修保养,日常维护、保养、清洁好。

   (4)设备不准带病运行

4.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排污(浆水、粉尘、噪音)设备建立台帐。

   (2)施工中所用材料设备为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审定的产品。

   (3)妥善处理水泥、浆水、现场乱流乱淌的现场。

   (4)杜绝任意溶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害气体。

   (5)采取有效措施,使工地中的扬尘、烟尘浓度不超过规定标准。


第九章  现场协调方法和措施


1.由业主负责组织召开第一次有施工单位项目班子、项目监理组成员、区交通局、区公路质监站及设计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工地例会。

2.由总监理人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请业主及施工单位参加,检查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以及上次会议决定的情况,决定今后工作安排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3.对重大工程质量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总监理人负责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并由事故负责方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处理。


第十章 监理人员配置与职责


监理机构的设置是完成我镇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必不可少的组织保障,是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科学、合理、有序、有效控制及合同管理的指挥中心,既是强化内部管理又是密切对外协调的工作站。

二、监理人员配置

本镇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都将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能够对工程实施监理有效控制的原则,聘请社会监理机构或由本镇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精干有力,各有所长、相互配合的自建监理组开展工作。

三、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1.工程质量监理的职责与权限

   (1)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放样。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5)按施工程序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门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2.工程进度监理的职责与权限

   (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施工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作出相应的决定。

3.工程费用监理职责与权限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2)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3)按施工合同条文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重庆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变化,监理人员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计算确定新的合同价或调整幅度予以签认。

4.合同管理监理职责与权限

   (1)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2)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作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位和价格,经业主同意下达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4)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

   (5)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6)对承包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要有权提出变更或停止支付。

   (7)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

五、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1.总监理人及其代表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和主持总监监理业务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项目的监理业务具有决定权。

   (2)解释或纠正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地方。

   (3)审查、批准和签发重大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单价调整等命令和报告。

   (4)主持工程项目重大事故的处理

   (5)签发支付证书、月进度报告、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等。

   (6)对监理人员进行协调和管理,对监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和处理。

2.监理主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1)对总监理人负责,负责并主持一切监理业务,对其监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

   (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工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3)审批一般工程变更,审理延期和索赔的原因,并提出意见。

   (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5)签发单项工程开工令、中间交工证书,审核、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6)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实施全面监控,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合同要求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向承包人签发工作指示。

   (7)主持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8)办理总监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3.监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1)熟悉合同条款和本专业的技术的标准、规范、规程、图纸及其变更或特殊要求,予以落实和实施。

   (2)严格施工现场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对工程的重要环节或关键部位,实施全过程现场察看监理。

   (3)参加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项实验、测量工作、复核所有实验、测量记录认定并留下痕迹。

   (5)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资料和表格,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表,提出意见。

   (6)执行监理细则,做好监理日志和填好各种监理图标。

   (7)复核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依据、期限和费用计算,并提出符合意见。

   (8)办理总监理人和监理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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