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辖各部门:
现将《青羊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羊镇2022年安全生产年度
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强化“两个根本”、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严格实施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闭环执法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内经济规模、行业特征等实际情况,以风险隐患防控为底线,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包括对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一般检查是指对其他单位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执法抽查。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确保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镇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执法。
强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五)落实改革要求。
落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以下重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主要是建立全员责任制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二十一)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实效性。
(二)及时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镇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2022年涪陵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
2022年涪陵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加强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突出对重点地域、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力争实现零死亡事故和零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双零”目标。
主要任务: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区局监督检查外的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区内气体充装企业和部分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对其他从业单位围绕重点工作,突出薄弱环节开展随机抽查。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要求,对重点检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次。
二、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执法人员数量。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8人,分别是:谭伟(分管领导)、高丰、郭福友、周顺友、杨奎、夏宗平、周小波、肖夏。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二)总法定工作日:7.3人×250天=1825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810天。
1.实施行政许可共计175天。
2.危化烟花爆竹“打非”共计6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10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20天。
5.参与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00天。
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35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30天。
8.开展机动执法共计15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13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620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350天。
2.病假、事假共计50天。
3.检查指导村(居)工作共计50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100天。
5.参加党群活动共计70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395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它执法工作日、非行政执法工作日,计395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一)重点监督检查。
对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共检查4家次,每季度检查1次。
3月、6月、9月、12月:热心加油站
(二)一般监督检查。
对全镇14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共检查56家次,每季度检查1次。
(三)随机抽查。
对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采取抽查方式,共抽查27家次。1、2、8、9、10、12月份分别随机抽取2家,其余月份分别随机抽取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