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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30668998/2023-0001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青羊镇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标题
  • 涪陵区青羊镇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涪陵区青羊镇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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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年,全球形势云波诡谲,六十年难遇的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新冠疫情多点式爆发,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向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方向,切实压减支出规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严守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全力做好重点工作的财政保障。全年财政预算运行平稳,较好地推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22年全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52万元,为预算的75.14%,同比下降24.75%,上级补助收入1693万元,上年结转73万元。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1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759万元,为预算的93%,同比减少47%,上解支出59万元。本级主要支出执行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20万元、政府支出764万元、财政事务支出37万元、党委支出8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纪检监察、财政等依法行政和机构正常运转,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事业支出和支持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社会保障、就业、退役军人管理等事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医疗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支出。

7.农林水支出8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支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兑现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9.住房保障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克服增收压力,严控收入降幅。今年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预算收入面临巨大压力。面对困难,全镇各收入征管部门通力协作,千方百计做到应收尽收,完成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52万元)。此外,我镇还不断增添有效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企业服务,及时兑现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全年从区外取得招商引资结算收入86万元。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保”保障到位。我镇坚持有保有压,统筹整合财力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按区财政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过紧日子”的相关举措,对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进一步精打细算,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进一步严格预算约束,严格支出顺序,调整支出结构,规范执行乡镇 “三保”资金调度和预算约束机制。保障了全镇干部职工工资和村社干部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了目标考核奖、退休休养金等待遇的及时兑现,保障了政府机关基本运转和基本民生项目的正常实施,全镇财政总体运行平稳。

3.强化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和管理到位。2022年是财政18体制的最后一年,为确保我镇顺利过渡到23体制,镇财政规范执行乡镇 “三保”资金调度和预算约束机制。按区财政局2022年印发的《涪陵区乡镇街道“三保”支出资金调度办法》和《涪陵区乡镇街道“三保”支出保障考核细则》的管理要求,不断提升“三保”综合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财务管理,在严格执行《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规定基础上,结合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村(居)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止村(居)财务报销和经费管理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税收增长愈加困难。我镇招商引资企业主要属于房地产建筑劳务、商贸物流等行业,在行业周期、新冠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的客观情况下,房地产、商贸、服务和交通运输等行业市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另外,国家加大对税收减、缓、免的政策倾斜,税收增长更加乏力,收入下滑趋势难以遏制。

2.刚性支出持续增长。2022年区财政局对“三保”支出顺序作出新的调整,要求务必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镇刚性支出逐年快速增加,特别是乡村振兴、城乡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基本民生支出是我镇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这造成财政支出压力尤为突出,资金保障异常困难。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镇财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区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以收定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支出绩效提升,为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资金保障。

   (二)编制思路

根据开源节流,增收减支的思路,努力完成财政收入,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同时加强政府债务管控,保证财政的可持续性。

1.合理编制收入预算。收入预期坚持实事求是,兼顾必须与争取。既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又要考虑我镇经济发展实际。

2.严守“三保”底线。以收定支,精准预算,确保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牢牢兜住“三保”支出。

3.对标对表压减一般性支出。区财政局下达人员公用经费标准由3.5万元/人/年降低为2万元/人/年。我镇人员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区财政局下达标准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全镇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不低于全区乡镇街道平均增幅的口径,结合我镇实际,建议全镇2023年本级财政收入确定为1350万元,具体组成为:

1.增值税预计完成914万元;

2.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146万元;

3.个人所得税预计完成29万元;

4.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146万元;

5.房产税预计完成60万元;

6.印花税预计完成39万元;

7.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1万元;

8.契税预计完成5万元。

本级财政收入1350万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及专项补助收入1243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支出2581万元,支出具体安排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纪检监察、群团、财政等正常运转,依法依章履职。包括招商、教育、综治维稳、应急、武装、司法调解、防邪、禁毒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事业单位支出和支持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全镇社会保障、就业、残疾人等事业支出。包括行政事业退休干部休养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村四职干部养老保险和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支出。包括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包括市政、环境卫生保洁等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安全支出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支出。

7.农林水支出8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事业支出。包括大学生村官和本土人才生活补助、村(社区)组织经费、乡村振兴和对村级服务群众专项补助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兑现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9.住房保障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0.预备费安排25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涪陵区青羊镇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2.涪陵区青羊镇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续)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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