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更是涪陵区2023年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实施的第一年。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镇纪委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决策部署,坚持以招商为本、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攻坚克难、逆势而上,超额完成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达42.8%,“三保”底线进一步兜实兜牢,债务风险可防可控。
(一)预算执行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405万元,为预算的104.07%,同比增长4.07%,上级补助收入14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8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884万元,为预算的111.74%,同比增长11.74%,上解支出33万元,年终结余30万元。本级主要支出执行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21万元、政府支出558万元、财政事务支出41万元、党委支出9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纪检监察、财政等依法行政和机构正常运转,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国防动员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建设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事业支出和支持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社会保障、就业、退役军人管理等事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医疗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支出。
——农林水支出8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支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兑现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全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奋勇争先,超额完成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镇干部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2万元,同比增长42.8%,增幅位列全区第九。此外,我镇还持续发力添措施,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企业服务,准确及时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到应扶尽扶,激发企业创业活力,进一步巩固招商引资成果。
2.增收节支,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我镇坚持有保有压,统筹整合全镇财力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三保”支出保障到位。按照区府发《关于调整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2022﹞42号)要求,结合进一步强化落实“过紧日子”的相关举措,对各预算部门公用经费精打细算,压减一般性开支,“三公经费”只降不增。进一步严格落实预算约束,遵循支出顺序,调整支出结构,规范执行乡镇“三保”资金调度和预算约束机制。有效保障全镇干部职工工资和村社干部补助的及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考核、退休职工休养金等待遇的及时兑现,政府机关基本运转和基本民生项目的正常推进,全镇财政总体运行平稳。
3.强化管理,推进财政管理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市、区两级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三保”综合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更新完善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镇级财务管理提质增效,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开展针对镇级部门及村居的内审工作,结合区委巡察及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当前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财政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如:房地产建筑行业基本面发生剧变,短期内难以扭转颓势;经济下行导致的物流商贸业持续减收;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税收措施对税收收入增长的持续影响;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民生实事项目等刚性支出需求逐年递增,收支平衡难度持续扩大;预算管理对财政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等。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全镇财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区两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为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青羊镇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编制思路
当前经济形势仍需谨慎客观研判,近一年我镇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及时兑付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保姆式服务企业成效初显,税收收入探底回升,从财政收入来看,2024年将在2023年基础上保持稳中有升的平稳态势,从财政支出来看,全国卫生乡镇创建、口袋体育公园修建等重点项目支出,消化历年超调资金的刚性支出,导致可用财力有限,支出压力依然巨大,仍需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全镇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不低于全区乡镇街道平均增幅的口径,结合我镇实际,建议全镇2024年本级财政收入确定为1400万元,具体组成为:
——增值税预计完成912万元;
——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146万元;
——个人所得税预计完成29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146万元;
——房产税预计完成67万元;
——印花税预计完成30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3万元;
——土地增值税税预计完成5万元;
——契税预计完成2万元;
——非税预计完成50万元。
本级财政收入1400万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及专项补助收入1344万元,上年结转3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51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支出2723万元,支出具体安排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纪检监察、群团、财政等正常运转,依法依章履职。包括招商、教育、综治维稳、应急、武装、司法调解、防邪、禁毒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事业单位支出和支持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全镇社会保障、就业、残疾人等事业支出。包括行政事业退休干部休养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村四职干部养老保险和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1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支出。包括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包括市政、环境卫生保洁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安全支出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支出。
——农林水支出7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事业支出。包括大学生村官和本土人才生活补助、村(社区)组织经费、乡村振兴和对村级服务群众专项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预备费安排27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2024年财政工作措施
1.狠抓收入,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招商为本,财税协作,及时准确兑现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努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围绕全镇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增强重点领域资金保障能力。
2.优化支出,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零基预算、有保有压”原则编制和执行2024年预算,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债务风险防控,应急响应等重点领域。
3.强化预算,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财务制度建立完善,不断促进财政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能。一是在保证专项资金的同时,全面清理各项工作经费、以奖代补等沉淀资金,杜绝资金在部门沉淀滞留无法发挥使用效益;二推进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依规办理财务事项,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三是坚持绩效融合,更加注重资金绩效。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监控评价和结果运用。
4.守牢底线,筑牢财政安全屏障
坚持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我镇财政平稳运行。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增强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可持续性。坚持严防债务风险,逐步偿还化解存量债务,严禁新增债务。坚持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加强财会监督,强化纪律意识、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思维,坚决维护财经制度严肃性。
各位代表,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切实提高财政水平,为建设青羊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涪陵区青羊镇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
2.涪陵区青羊镇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续)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