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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30668998/2025-0001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青羊镇
  • 成文日期
  • 2025-02-13
  • 标题
  • 涪陵区青羊镇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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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青羊镇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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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镇纪委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决策部署,坚持以招商为本、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攻坚克难、逆势而上、围绕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夯实财源基础,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各项工作均达到预期目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379万元,为预算的102.15%,同比下降1.85%,上级补助收入2268万元,上年结转30万元。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2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379万元,为预算的126.74%,同比增长17.16%,上解支出327万元,年终结余16万元。本级主要支出执行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23万元、政府支出800万元、财政事务支出44万元、党委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纪检监察、财政等依法行政和机构正常运转,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事业支出和支持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社会保障、就业、退役军人管理等事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医疗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支出。

——农林水支出7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支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兑现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住房保障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全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奋勇争先,努力完成年初税收预算收入目标。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镇干部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镇税收预算收入完成1379万元,为预算的102.15%。此外,我镇还持续发力添措施,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企业服务,准确及时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到应扶尽扶,激发企业创业活力,进一步巩固招商引资成果。

2.优化支出结构,科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优化预算支出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积极协调预算单位,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规范各类资金的拨付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按序时完成支出进度任务。

3.强化制度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和管理到位规范执行乡镇“三保”资金调度和预算约束机制。不断提升“三保”综合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居)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止村(居)财务报销和经费管理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

前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财政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如:房地产建筑行业基本面发生剧变,短期内难以扭转颓势;经济下行导致的物流商贸业持续减收;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税收措施对税收收入增长的持续影响;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民生实事项目等刚性支出需求逐年递增,收支平衡难度持续扩大;预算一体化管理对财政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等。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2025年全镇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为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青羊镇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编制思路

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习惯过紧日子举措,“三公”经费继续落实“只减不增”要求,进一步加大内部统筹和结构调整力度。合理安排支出次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足额保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继续落实严控新增支出、规范政府采购、严控新增资产配置等管理要求,坚决压减不必要、非急需支出。持续推进支出标准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管理。

(三)全镇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结合我镇实际,建议全镇2025年本级财政收入确定为1400万元,具体组成为:

——增值税预计完成705万元;

——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300万元;

——个人所得税预计完成3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110万元;

——房产税预计完成85万元;

——印花税预计完成55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0万元;

——土地增值税税预计完成4万元;

——契税预计完成1万元;

——非税预计完成100万元。

本级财政收入1400万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及专项补助收入1359万元,上年结转16万元,减去上解支出49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支出2726万元,支出具体安排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纪检监察、群团、财政等正常运转,依法依章履职。包括招商、教育、综治维稳、应急、武装、司法调解、防邪、禁毒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事业单位支出和支持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全镇社会保障、就业、残疾人等事业支出。包括行政事业退休干部休养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村四职干部养老保险和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支出。包括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包括市政、环境卫生保洁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安全支出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支出。

——农林水支出8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事业支出。包括大学生村官和本土人才生活补助、村(社区)组织经费、乡村振兴和对村级服务群众专项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预备费安排27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2025年财政工作措施

(一)狠抓收入,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招商为本,财税协作,及时准确兑现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努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围绕全镇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增强重点领域资金保障能力。

(二)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习惯过紧日子举措,按照“零基预算、有保有压”原则编制和执行2025年预算,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节庆展会论坛等经费管理约束,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债务风险防控,应急响应等重点领域。

(三)加强资金资源统筹

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综合经济运行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科学预判、合理编制收入预算,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完整编报部门和单位所有收入预算,统筹财政拨款资金、单位资金等各类收入预算,保障单位合理支出。强化支出预算统筹,对多部门共同投入、使用方向相同、政策目标一致的项目进行整合优化,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产统筹,将资产信息作为预算编审的重要依据,推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

(四)促进预算绩效有效融合

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各单位对新增预算项目开展自评估工作,财政部门结合预算公开评审工作实施绩效再评估,加强项目必要性、投入经济性、实施可行性等评估分析,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等维度持续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发挥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的积极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快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绩效约束,将绩效目标应用于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全过程,推动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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