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石沱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石沱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灾害,力争不发生亡人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1年石沱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 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 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格控制因灾死亡人数,严格防范已监测地质灾害点发生亡人事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坚持改革引领,完善应急管理“四大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健全安委会及其专项办公室、减灾委及其专项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党政领导干部要改进作风,切实解决安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2.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 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的统筹监管责任和各领域主管部门对安全的专项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 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防”、“救”职责,规资所、农服中心等部门要落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应急办要强化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和抢险 救援等职能职责。
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坚持长期抓标准化,以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 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为基础,以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班组日排 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
4.压实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自律责任。坚持在更宽领域、更高层面深化企业一线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将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与“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减少企业一线安全事故。
(二)建成全镇应急指挥中心,逐步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5.建成投用石沱镇应急指挥中心,有效整合消防站、平安调度中心和应急指挥系统等功能,完善全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保障等要素。
6.完善应急场地,强化应急力量储备。规范建设富广、大山、长益、太和、三窍、千秋、梧桐等七个森林防火重点村,以及酒井村、团结社区的应急物资仓库建设。
7.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干部技能轮训,努力提高全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
8.开展应急知识大宣教。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充分利用户外LED等播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片、警示片、教学片,开展板报、发放宣传单、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开展宣教。加大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力度。
(三)夯实基层基础,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9.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持续推进农村公路护栏“生命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场镇老旧电线线路改造;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
10.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 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成全镇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启动病险水库整治工作;启动方家院子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启动并完成 梧桐村幸福溪边桥等危桥整治工程;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站、消防水池、智能监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森林防火检查站标准化建设。
11.聘请安全技术专家,指导全镇安全发展。 聘请安全技术专家到我镇开展部门、村居、企业安全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全镇各级安全监管能力。健全全镇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村镇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 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定期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管控,增强全镇安全韧性。强 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四)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2.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 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促进全镇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 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坚决把各项问题及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13.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 全镇各行业领域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规模化、标准 化、现代化整治;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整治,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扎实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强化客运车辆、9座 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整治;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两重点一突出”等专项 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和无证施工等行为;开展工贸企业风险隐患“销号管理”,深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依法治理。
14.开展执法攻坚行动。 将监管执法作为部门履职重要标准,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必须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监管力量,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安全监 管执法。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严格实行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二合一”,做到简政不减责、放权不放责。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建立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挂钩机制。
15. 严格追责问责。建立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党政领导干预公开通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落实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广泛宣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 正案(十一)》有关规定。严格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均要开展调查评估。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16.加强风险研判和落实管控。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定期和重要时段节点、重大变化情况、重大活动风险辨识清单,强化动态风险研判,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行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镇辖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现状评估。
17.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响应。 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强化预警逐级精准发布,提升预警响应效能。加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加强江河水库特别是中小河流、小水库和病 险水库水情汛情及土壤墒情监测;开展森林火灾易发重点时段、人群、区域及重大隐患治理。推进灾害监测员多员合一,集中开展培训和管理,实现镇、村(社区) 和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全覆盖。
18.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以石沱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综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为辅助、以社会应急力量广泛参与,打造专常群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加强镇综合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切实解决队伍“易建难养”突出问题。
19.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应急预案修订,强化实战化演练。完善镇、村二级物资储备布局,推进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快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程,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20.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建立与邻乡镇的重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开展跨区域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加强事故灾害监测预警、跨区域快速会商决策,强化江河联防联控、水库联合调度。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安全理念。各 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牢固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战略上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业务上要把好安全第一关,规划建设、招商引 资、项目审批要严格安全审查,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基础。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在履行领导责任过程中要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导向,切实推动各级干部从形式履职向实质履职转变。各监管部门执法要严、细、实,安全检查要查得出问题、下得了狠手、见得到效果,坚决杜绝参观式检查、人情式执法。
(三)强化激励约束。进一步加大巡查督查力度,严格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年度目标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对先进单位、个人实施奖励,对不达标或“一票否决”单位严格逗硬约谈、通报、取消评先评优等措施,切实推动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责任、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