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73983541XE/2024-0001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石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4-08-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字 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 党群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编制、群团等职责。

3.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5. 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管理等职责。

7. 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 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9. 人民代表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工作。

10.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11. 各综合办事机构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人民代表办公室单独设置。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以上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156.60万元,支出总计4,156.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32.27万元,下降74.5%。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15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32.37万元,下降74.5%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156.3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132.27万元,下降7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56.60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132.27万元,下降7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8.69万元,下降4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6.16万元,下降37.6%。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8.59万元,下降4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6.16万元,下降37.6%。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8.52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53万元,增长6.9%。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9.85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2万元,增长7.6%。

(3)卫生健康支出40.42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4%。

(4)农林水支出582.70万元,占3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4.26万元,下降65.3%。

(5)住房保障支出41.21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1.52万元,下降56.9%。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作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8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98万元,下降54.2%。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5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3.67万元,下降81.5%。本年支出2,45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3.67万元,下降81.5%。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30.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3%。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2.4%。公务接待费0.98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80.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7.5%。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4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26.7%。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6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97万元,下降54.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3.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5.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5%。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镇继续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镇共完成绩效目标评价项目30个。从跟踪和评价结果看,各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自评表和项目支出自评表以预算一体化系统导出自评表为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2720101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