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石沱镇认真贯彻落实涪陵区政府《涪陵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涪陵府办发〔2020〕92号)文件内容,扎实开展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法治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府依法执政水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群众法治素养。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陈松涛、镇长苏凌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司法所、平安办、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对照《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涪委法〔2020〕3号)《涪陵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涪陵府办发〔2020〕92号)文件要求,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把部门、村居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2次、机关干部每年集中学法4次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将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加大普法宣传。一是研究制定2020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按时上报普法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方案,2020年各责任单位及驻村(社区)干部深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及农村大院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三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宪法宣传、综治宣传、禁毒宣传、安全宣传等专题活动及森林防火、房屋拆迁等本镇重点工作开展一系列多层次多形式的日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镇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
(三)加强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规范归档保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我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着装。
(四)规范决策程序。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不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工程等重大问题上,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班子领导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水平,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对我镇旅游规划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委托第三方公司定制规划文本,邀请有关区级部门、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五)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领取并发布服务事项168项,涉及群众医保、社保、就业、农房建设、动物检疫等方面,业务覆盖范围广,有效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目前,我镇已办结行政审批事项68件,办结公共服务事项2.9万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公开政务信息,依法办理群众咨询事项,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推进依法治理。完善人民调解员机制,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25支,培养调解员180名,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民事纠纷480件,化解率达99%;调解重大复杂民间纠纷19件,完成司法确认13件;调解涉及镇政府相关中心工作的纠纷2件。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表现为:遇到矛盾纠纷时,不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对政府执法行为不理解,不支持。二是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高。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理解不深入,适应较慢,不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缺少区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对自身职能职责不明晰,对执法程序不熟悉,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三、2021年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标语、上街设点、入校普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新修订的宪法、有关依法治国的理论知识、廉政法规知识、民生有关的公共行政法规及政策等进行宣传。
二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协调与区级有关部门尽快签订行政委托执法书,进一步明确镇综合执法机构自身职能职责、受委托权限,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积极推进执法证件申领换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做好干部法治知识提升工作,定期开展法治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村干部的教育引导,有效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强化执法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