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政府《关于调整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涪陵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9〕10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同意,调整同乐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等8个专项安全办公室;调整同乐镇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减灾委),并成立同乐镇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总指挥部)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等5个专项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安委会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 组成人员
主 任:陈云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周光勇 党委副书记
陈 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永翔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张 锐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曾庆祝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杜少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 虹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人;青羊规资所、同乐派出所、同乐教管中心、同乐卫生院、青羊供电所、交巡警马武勤务大队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李开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薛丁华、刘坤秀为工作联络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安委会办公室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非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场镇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水利安全办公室等8个专项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 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研究并推动落实全镇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协调指导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组织、协调、部署处置各类突发性事故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专项安全办公室
1. 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卢文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薛丁华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2. 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梁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余兴龙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其中公路建设工程由杨继红负责。
3. 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李开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坤秀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4. 非煤矿山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李开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坤秀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5. 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镇文化服务中心,由罗军任办公室主任,吴易峰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6. 场镇运行安全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梁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向义雄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7. 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李开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美滑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8. 水利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梁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应林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镇减灾委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 组成人员
主 任:陈云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周光勇 党委副书记
陈 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永翔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张 锐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曾庆祝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杜少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 虹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人;青羊规资所、同乐派出所、同乐教管中心、同乐卫生院、青羊供电所、交巡警马武勤务大队主要负责人。
减灾委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李开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薛丁华、张美滑为工作联络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 防灾减灾救灾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市、区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全镇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事项及督导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全镇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二)镇应急总指挥部
1. 组成人员
总指挥长:陈云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周光勇 党委副书记
陈 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永翔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张 锐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曾庆祝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杜少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 虹 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人、同乐派出所、同乐教管中心、同乐卫生院、青羊供电所、同乐水厂、交巡警马武勤务大队、辰龙燃气公司主要负责人。
镇应急总指挥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镇应急总指挥日常工作。
镇应急总指挥部下设镇森林草原灭火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救援指挥部、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5个专项指挥部。
2. 职责
(1)总指挥部职责
总指挥部作为我镇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分析全镇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协调5个专项指挥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总指挥办公室职责
负责督促落实镇应急总指挥部工作部署,承办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承办、传达部署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及督促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总指挥成员单位及全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事故调查、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上报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防治等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镇安委会、减灾委、消安委办公室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专项指挥部
1. 镇森林草原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陈云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潘 虹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同乐派出所、同乐教管中心、同乐卫生院、青羊供电所、同乐水厂、辰龙燃气公司等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钱朝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2.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陈云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潘 虹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青羊规资所、同乐派出所、同乐教管中心、同乐卫生院、青羊供电所、同乐水厂等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负责人梁勇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3. 镇抗震救灾救援指挥部
指 挥 长:陈云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陈 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青羊规资所、同乐派出所、同乐教管中心、同乐卫生院、青羊供电所、同乐水厂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李开国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4. 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指 挥 长:陈云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永翔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青羊规资所、同乐派出所、同乐教管中心、同乐卫生院、青羊供电所、同乐水厂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镇规划建设环保办,由镇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人董志强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5. 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指 挥 长:陈云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潘 虹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青羊规资所、同乐派出所、同乐教管中心、同乐卫生院、青羊供电所、同乐水厂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继红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各办公室所在单位代章。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