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进山入林游玩踏青人员日益增多,农事活动也将逐步展开,传统的生产、生活、祭祀等野外用火高峰接踵而至,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杜绝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全力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令(第二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真碰硬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各村居要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令(第二号)》要求,扎实有力抓好辖区范围内森林防火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要全面加强对森林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力量充分利用巡逻、瞭望等手段对辖区内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对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发现一处打击一起。特别是对在防火期内烧田埂、烧木炭、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荒开垦等违反农事用火行为,野外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违反祭祀用火行为,随意扔烟头、燃篝火、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其他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疏堵结合有效防范化解野外用火风险隐患
有效化解野外用火隐患,重点在“堵”,关键在“疏”。
一是要从管控上堵住“漏洞”。要严格实行野外用火管制措施,严格入山管理,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加强防火巡护和入山检查。在主要进山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卡点,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不间断巡护,禁止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防在林外,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要加强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短信、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要在进山入口、道路两侧设置宣传标语、警示牌等防火警示标识,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安全、科学用火意识,切实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二是要从源头上打通“症结”。对祭祀、庙会、烧香拜佛等行为,要有力有效疏导,推广运行集中祭祀点等行为,广泛宣传推广鲜花换纸烛、居家追思等绿色文明祭祀行为,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发生。对秸秆焚烧等行为,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探索秸秆回收利用,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降低森林火灾隐患,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双赢。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