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478XD/2023-00025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同乐镇
  • 成文日期
  • 2023-08-2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同乐府发〔2023〕6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的通知
字 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进山入林游玩踏青人员日益增多,农事活动也将逐步展开,传统的生产、生活、祭祀等野外用火高峰接踵而至,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杜绝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全力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令(第二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真碰硬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各村居要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令(第二号)》要求,扎实有力抓好辖区范围内森林防火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要全面加强对森林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力量充分利用巡逻、瞭望等手段对辖区内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对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发现一处打击一起。特别是对在防火期内烧田埂、烧木炭、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荒开垦等违反农事用火行为,野外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违反祭祀用火行为,随意扔烟头、燃篝火、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其他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疏堵结合有效防范化解野外用火风险隐患

有效化解野外用火隐患,重点在“堵”,关键在“疏”。

一是要从管控上堵住“漏洞”。要严格实行野外用火管制措施,严格入山管理,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加强防火巡护和入山检查。在主要进山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卡点,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不间断巡护,禁止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防在林外,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要加强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短信、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要在进山入口、道路两侧设置宣传标语、警示牌等防火警示标识,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安全、科学用火意识,切实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二是要从源头上打通“症结”。对祭祀、庙会、烧香拜佛等行为,要有力有效疏导,推广运行集中祭祀点等行为,广泛宣传推广鲜花换纸烛、居家追思等绿色文明祭祀行为,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发生。对秸秆焚烧等行为,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探索秸秆回收利用,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降低森林火灾隐患,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双赢。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