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涪陵委〔2020〕34号),在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的基础上,印发《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过程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涪财政发〔2020〕747号),我乡实行“预算制”财政制度,继续实行乡财区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优化绩效目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将绩效目标编制与资金预算同步安排,同步批复。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安排,单位年度预算报表由财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写详细的预算方案,各部门按照预算方案上责任分解情况严格执行财政收支。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分管财政领导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财政部门按预算规定的用途拨付并在相应的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