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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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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在区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2023年我乡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做到常抓不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表现在: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乡党委政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2023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4次,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领导干部发挥带头学法表率作用明显,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扎实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全乡执法人员学习考核,7名执法人员均考试合格。组织村(社区)干部参加区农业委托执法、安全生产执法、驾驶员培训等各项培训学习10余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培训4次,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1场,培训教育人达200人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本土人才等参加2023年度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4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与集中考试合格并完成旁听、心得体会;3名副处级以上抽考领导参与线上抽考合格并完成旁听、心得体会。通过专题学习会、在学习强国APP竞学等方式,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全乡干部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2023年我乡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民国家安全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养老诈骗、禁毒、“莎姐守未”等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场镇集中宣传10余次,各村(社区)、各部门进行各类型式普法宣传50余次,“送法进校园”活动7次,“送法进村社”活动6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余幅,张贴宣传海报80余份,宣传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一窗综办”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建立一体化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推行“一窗受理”。简化企业、群众办理事项的流程和办事材料,优化服务。2023年我乡审批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38件,新增个体工商户73个。

二是推广便捷数字化平台。我乡广泛推广宣传“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让群众有更便捷的方式缴纳、查询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2023年我乡通过数字化平台办理社保等业务共计165件。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杜绝侵犯企业利益、不利于正当性竞争的规范性文件,经过清查,我乡未发现此类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我乡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严谨地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实效显著,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细则及相关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二是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每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透明度。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过主动审查、被动审查、重点审查等方式坚决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3年武陵山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未发现需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四是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乡党委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全乡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咨询论证,审查并集体讨论决定。

   (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继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乡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业务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乡党委班子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水平。

我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乡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我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日常工作,乡法律顾问作为审核人员之一,参与审核工作。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决定均需进行法制审核,并在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出具书面法制意见。我乡2023年无重大决策部署及重大执法决定内容。

   (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情况:全年共上路执法检查108天次:其中驻劝导站检查48天次,主要领导带队上路36次、分管领导带队上路72次;开展联合执法118次;共出动检查人员630余人次,检查车辆5300余车次,查处违章288件,纠正(警告)11件,移交派出所5件,处罚288件,罚款金额3170元,同时录入农交安APP信息185200辆。组织村镇服务中心及村居开展道路隐患排查12次,排查出隐患4处,整改4处。

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一是建立兼职巡查员队伍,坚持每周在辖区范围内进行至少一次全面巡查,并及时将本区域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巡查情况进行上报,把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查处未批先建违法建设3起(拆旧建新),乱搭乱建6起。三是强制拆除金子山村1、2、4组乱搭乱建违法建设5起,拆除面积160平方米;强制拆除乐道村4组在大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搭建彩钢棚,面积120平方米;强制拆除茶园坝社区违法搭建构筑物50平方米。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情况:我乡综合执法大队配合村镇服务中心、旅游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一起联合进行执法整治,共整治25次,整治规范380人次。

消防执法工作情况:2023年我乡综合执法大队查处违法行为4次,警告教育4次。

   (六)行政权力运行及受监督情况

一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委托执法部门的监督。

二是公开行政权力的法定权限和工作程序,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是乡纪委根据行政程序和工作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合法行政行为进行处理,保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2023年,我乡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领域矛盾风险,对标对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结合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深入排查化解邻里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劳资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处置在小。截至目前,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2场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32件,成功调处化解132件,各调委会调解疑难案件2件,一般案件50件,简单案件80件,司法确认1件,调解成功率100%,未发生因调解处置不力导致纠纷激化事件。二是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2023年我乡继续深入开展乡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领导公开接访101场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07件。值班领导均做到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顺利化解了涉87户339人的多年征地拆迁分房纠纷积案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2023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4次,聘用村(居)法律顾问3人,全年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解决矛盾纠纷的合法途径,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执法行为规范、证据意识还有所欠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虽已常态化,但应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主要原因:重建设轻法治,将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不够;学习重形式轻成效,“以案释法”培训内容较少。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地整改措施,使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得到改进和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原则,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抓落实,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措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法治机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政府及部门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二)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综合素养培训,增强法治观念。邀请有关法律专家授课开展法治讲座等,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转化为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学习宣传

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全乡经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大力宣传惩治危害社会秩序和维护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障社会和谐有序。围绕不同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国庆、“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推进普法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四)加强行政监督

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和完善监督管理办法,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1.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装备配置情况统计表

      2. 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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