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工业企业:
根据市、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在高新区辖区内开展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高新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高新区开展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检查,提升企业防火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高新区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全市、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扎实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共五方面重点任务。聚焦“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目标,统筹形成火灾防治工作机制,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强化统筹
高新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由高新区安委会负责统筹实施。专项行动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门,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好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重点范围
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重点任务
(一)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
1.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 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统一上报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 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
(二)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
1.防灭火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 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2.安全疏散设施。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 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3.防火分隔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 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
1.违规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违规充电。
2.违规动火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台帐、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 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
3.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
4.违规生产经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施员工宿舍;电化学储能电 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
5.占堵“生命通道”。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 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
(四)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
1.媒体宣传。高新区每月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工作动态,每周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推送防火安全提示,开展警示宣传教育,集中曝光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2.入企宣讲。开展工业企业用火防范火灾宣传,制作印发防火常识的日用宣传品,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企业防火、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
(五)聚焦应急救援,进行大演练
1.开展应急演练。工业企业要制定可操作的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2.联勤联动机制。鼓励辖区大型企业加强与区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勤联动,提高协同救援能力。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执法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底前)。各企业用 1个月时间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动向管委会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
(二)排查促改阶段(2023年8月底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完成全面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
(三) 监管督改阶段 (2023年11月底前)。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完成整改销号。整改期间,要依据风险等级、整改难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隐患整治台账。
(四) 总结提升阶段 (2023年12月底前)。各部门、各企业要全面完成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任务,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各企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和森林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教育学习内容,明确责任主体,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严肃事故调查,强化警示问责。即日起,凡是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按照“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