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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63555461A/2023-0001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标题
  • 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参与2024年迎春灯饰建设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参与2024年迎春灯饰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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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单位、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我委已于近日开展建设高新区2024年迎春灯饰,为进一步营造迎春氛围,根据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企业参与节点迎春灯饰建设

根据历年高新区社会单位提出参与迎春灯饰建设的意愿,为企业提供一个展示形象,宣传品牌的平台,公开诚邀有意愿的单位参与2024年迎春灯饰项目重要节点的建设。

(一)范围和时限

范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以及部分节点等。

时限:2024年元旦节至2024年元宵节,拆除时间以我委通知为准。

(二)参与形式

1、各有意愿参与单位请在2023年12月11日17:00前,向我委提交申请。按申请提交时间先后顺序,优先选择设置地点。(预计设置点为六个)

2、各申请单位在已通过的方案效果图基础之上,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但应报我委审核,送审的方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7:00整。

3、在二次深化设计或新方案设计中需注意的事项:①色彩搭配上避免过艳、过俗;②设置方式以艺术字或企业LOGO造型为主,大小比例适中,原则上不高于造型高度的30%;③避免设置在单体造型1/2之上(不影响整体造型除外)。

4、实施方式:各参与企业审定后效果方案交由新城区开发集团统一实施,并按照审定后效果方案的财政预算价格向新城区开发集团支付相应费用。

5、优惠政策:在设置范围和时限的用电费用全免,由管委会承担。

二、高新区各单位办公场所悬挂灯饰灯笼

请高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等结合办公场所实际,确保安全、精心实施,自行悬挂营造新春氛围的灯饰、灯笼,营造节日氛围。

            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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