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高新区财政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克服严峻疫情、严重电力资源紧张等超预期不利因素,为高新区经济稳定恢复、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做好“高”“新”文章,强化财源培植
认真贯彻涪陵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进赣锋锂电等项目19个,到位资金65亿元。加快企业培育,优化企业专员服务制度,创造了“卡涞涪陵速度”。加强园区标准化厂房等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重视预算管理,提升支出绩效
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提升预算编制水平。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支出议事决策程序,依法有序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加强资金调度和统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举措,坚持“三保”优先,切实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科学设置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支出绩效评价,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严格按预算法要求进行预决算等事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机制制度,推动管理创新
积极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理顺与新城区集团、慧谷科创公司及辖区三个街道关系,树立“一盘棋”思想。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为契机,修订完善了预决算管理、投融资管理、工程决(结)算审核、机关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则制度,持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加强部门协调与统筹,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扶持资金兑现。高度重视巡察、审计和其他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财政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力推高新区财政管理迈上新台阶。
(四)加强项目管控,严防财政风险
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更新升级、科创平台搭建、城市功能完善等领域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储备,积极做好债券申报工作,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及时有效使用已下达的债券资金,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尽早按要求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投融资项目的统筹管理,严格管控投融资风险。严格执行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注重财政财务人员素质培训,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
二、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高新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424万元,为预算的103%,增长17%,其中税收完成75,802万元,为预算的103%,增长1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786万元、上年结转4,809万元后,收入总计100,019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高新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66万元,完成预算的67%,下降21%,加上上解区级支出21,865万元,结转下年7,088万元,支出总计100,0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78万元,下降33%,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正常运转;
——公共安全支出531万元,下降14%,主要用于保障公安等单位履职需要,维护社会公平和公共安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0万元,增长289%,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等事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下降1%,主要用于保障就业、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76万元,增长63%,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医疗救助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248万元,下降45%,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9,297万元,下降16 %,主要用于保障住建、城管等事业支出;
——农林水支出487万元,下降95%,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事业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27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交通运输事业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7,884万元,下降7%,主要用于保障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5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自然资源等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60万元,下降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高新区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4,406万元,为预算的87%,下降37%,加上上年结转5,096万元后,收入总计279,502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高新区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7,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下降28%,加上上解区级支出28,549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3,828万元后,支出总计279,502万元。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预算编制主要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守住财政风险底线。
(二)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83,750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83,096万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451万元,上年结转7,088万元,调入资金50,838万元后,收入总计146,127万元。
(2)支出项目预算情况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3,83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295万元(包括李渡街道4,760万元、债券利息4,087万元,其他上解3,448万元),支出总计146,127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府办公室、纪检、群团、财政等正常运转;
——公共安全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等单位履职需要,维护社会公平和公共安全;
——科学技术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园区企业科技创新;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等事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就业、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医疗救助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4,3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住建、城管等事业支出;
——农林水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事业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8,5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预备费1,3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304,0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加上上年结转3,828万元,收入总计307,828万元。
高新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78,14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辖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加上上解支出78,849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38万元后,支出总计307,82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高新区未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三)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高新区财政工作将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强谋划,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紧扣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水平建设,努力化解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把“稳运行、防下行、调结构、保增长”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首要任务,推动高新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任务。
1.抓开源,稳增长,做大财政收入盘子。坚持“培育、征收、争取”相结合,积极保存量、拓增量、提质量,努力壮大收入盘子。一是抓财源培植,加大对优质企业培育扶持,优化企业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培植骨干优质税源,力争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0%。加大土地储备、整治,认真做好供地计划,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预计实现土地收入30亿元。二是抓好收入征管,强化财税联动,抓好重点税源管控,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三是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包装,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2.抓节流,保重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使用能力,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支出项目,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在日常运行中,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全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现高新区、综保区、马鞍街道三个单位运行经费同比压缩10%。二是在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资金未到位项目一律不开工。三是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坚持少用现金扶持,多采用税后扶持等方式。
3.抓改革,增绩效,提升财政服务质量。推进预算改革,健全监督机制。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要求,完善预算管理机制,认真执行预算人大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三是强化内审内控,加强财政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4.抓风控,守底线,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防控化解风险,严格债务管理。一是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积极协助平台公司融资,控制债务总额,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资金调度,做好防范化解预案,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确保债务不逾期,资金不断链。二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管控好债务风险的“闸门”,全面排查新增隐性债务风险点,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名词解释
1.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
2.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由财政部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要求和系统技术标准,各省级财政部门建设的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为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将市县级预算数据集中到省级财政,并与财政部联网对接,通过嵌入系统的控制规则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健全财政支出的追踪问效和问责制度,对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运作程度、增加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促进政府财力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有效转变政府职能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6. 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附件:
1.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2.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