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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19R/2020-00007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新妙镇
  • 成文日期
  • 2020-11-2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新妙府发〔2020〕21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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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村(居):

   《新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镇政府定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由副镇长安峻可任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应急办负责人杨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统筹安排、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重点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1. 文化服务中心、民政与社会事务办、产业发展中心、教管中心、涪十中等部门要组织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行业单位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1. 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村(居)、产业发展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民政与社会事务办、应急办等单位要对商场市场、教堂寺庙、仓储物流、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 针对全国两会、市两会、英才大会、中新金融峰会、中国国际农交会等重大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火灾防范措施,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3. 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开展旅游景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 文化服务中心要组织全镇旅游景点实施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逐一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

2. 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产业发展中心、市监所、规资所、应急办等部门要强化旅游景点安全监管,对未经许可私自建设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

3. 文化服务中心要督促旅游景点管理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在景点新建、新增文旅设施和生产经营场所;对景点内私搭乱建、违规生产经营、违章用火用电的,必须第一时间制止。

4. 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内举办商业促销、歌舞晚会等活动的审批,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坚决不予举办。

   (四)开展工业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应急办、产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要组织对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五)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 各村(居)、市监所、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以及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不符合新标准的行为。

2. 产业发展中心、市监所要及时掌握最新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规范,组织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企业召开标准宣贯会。

3. 村镇建设中心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

   (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 村镇建设中心、供电所、辰龙燃气等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监所要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产业发展中心、供电所要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及时依法查处电气安全违法行为。

2. 供电所、辰龙燃气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

3. 各有关部门要推广技术防控手段,推动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博单位等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三合一”场所、临街商铺等火灾高风险对象和居民家庭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七)纵深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 应急办、村镇建设中心、综合执法大队、产业发展中心、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要继续紧盯高层建筑消防用水、消防车道、可燃雨篷及防盗网、用电用气和消防安全意识,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六大”行动,研究出台长效整治措施,坚持综合治理,确保整治成效。

2. 冬春期间,村镇建设中心、应急办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全面解决消火栓供水问题。

(八)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 2020年底前,全镇全面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工作。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 “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 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派出所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冬春期间,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

   (九)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 产业发展中心、市监所、村镇建设中心、民政与社会事务办、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分区域、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2. 村镇建设中心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十)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1. 各村(居)要对辖区居民住宅楼(含居民点)、农村大院、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物业单位要对管理的高层住宅小区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临街商铺夹层违规住人排查整治,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清退一批违规住宿人员、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业主。

2. 各村(居)要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对居民加强消防安全入户宣传,开展“一对一”帮扶,上门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各有关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十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要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2. 各村(居)、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主题消防宣传,利用村村响、LED、开设宣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3. 镇政府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产业发展中心要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施策。镇政府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各村(居)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应急办每月汇总风险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镇政府、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深化重点盯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镇政府将约谈工作不力的村(居)和行业部门负责人;镇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派出所约谈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

   (四)严肃督导问责。镇政府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统筹纳入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内容,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发出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8日前)。镇政府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9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对照工作方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要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各村(居)要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11 项“重点任务”,还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抓好“自选动作”,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三)统筹结合,确保工作成效。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 年度重点工作、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镇应急办;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新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问题清单”;2021年3月20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人:黄垚;联系电话:13896590055;邮箱:2805835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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