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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19R/2020-00008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新妙镇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新妙镇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新妙府发〔2020〕9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新妙镇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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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辖)各部门:

   《涪陵区新妙镇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新妙镇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

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教育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教育工程,是社区群众丰富物质生活、实现精神生活多元化发展的自身需求,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30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16〕47号)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社办发〔2020〕5号)精神,为更好地满足社区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我镇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全面开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与社会各方全面参与相结合,促进学习社会化、社会学习化。积极开发和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探索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教育体系,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奠定学习型社会基础。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12月,全镇社区居民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70%以上,建成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

   (二)具体目标

1.健全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主导、教管中心、镇属部门协同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完善教育网络。我镇依托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成立社区学校,村(居委)建立社区学习中心,形成覆盖镇、社区的两级社区教育网络。整合各方资源,落实专项经费,组建一支相对稳定、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专(兼)职师资队伍。

3.学习培训多样。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到2020年底,社区居民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学习型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学习型党政机关创建率达80%,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70%以上。

4.办学成效凸显。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的知晓率、认同率达到80%以上,满意率达70%以上。社区教育特色凸显,改革创新成果显著,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机构建立阶段(2020年4月底前)。建立镇社区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镇人民政府、镇级相关部门根据《重庆市社区教育实验(示范)区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镇社区教育领导机构。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完善两级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培训。镇财政按照不低于人均2元的标准(区域常住人口)安排社区教育经费,镇政府逐年增加社区教育经费;社区学校,统筹指导管理镇社区教育工作;镇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社区学校、社区学习中心,落实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场地、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组织实施社区学校和社区学习中心工作。示范社区(村)2个。

第四阶段:自查总结阶段(2020年8月至9月)。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形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创建资料。

第五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0月)。进一步完善迎评资料,接受评估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社区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建立“政府统筹领导、社区学校、镇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立镇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必文同志任组长、宣传组织委员郑杰同志任副组长、教育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党群办、党政办、妇联、涪十中、市场办、团委、社保所、平安办等部门负责人成员,切实加强对全镇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邓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洪明同志具体负责社区教育工作。

   (二)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建设。由镇教管中心牵头,依托镇文化服务中心成立社区学校,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和教管中心主任任副校长。各社区(村)建立学习中心,由各村(居)主任担任学习中心主任。教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本辖区社区教育的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在社区教育院和社区学校间发挥桥梁和续带作用。加强社区、社区学校、社区学习中心建设,加大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软硬件办学条件,建立健全、社区学校为龙头、社区学习中心为基础的两级社区教育网络,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学习项目、更好的教育服务。

   (三)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学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选聘党政机关、学校、事业单位或社区中有专长的人员担任主讲教师。选一批社教育的教师,到社区教育学院负责参加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对兼任教师、志愿者在评先进、晋级、评职称中进行加分处理,讲座一次加1分,参加活动一次0.1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该单位考核总分的5%。凭印证材料,由社区学校出具证明享受加分。

   (四)积极开发社区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社区内各种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大力开发整合符合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的数字化资源,搭建在线学习、资源展示、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学习平台,建立市民社区教育资源中心和学习交流的平台。

   (五)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根据区域内不同教育对象,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社区学校指导其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社区学校、社区(村)学习中心要在区教育学院指导下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并收集、整理相关活动资料。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组织开展相关社区教育工作。打造革命老区文化,挂牌两个社区教育基地(新妙镇教育玉皇观基地,新妙社区教育弋阳基地);整合规范民间表演单位,成立社区教育坝坝舞、社区教育洋号队、社区教育秧歌队、社区教育太极拳队、社区教育表演队、社区教育调解组(司法所、派出所、负责培训指导)、社区教育茶社;打造新妙社区教育大讲堂,每月开展两次以上讲座;主要依托文化服务中心实施社区教育大讲堂。实行社区教育大讲堂上课费发放制度,由社区学校支付上课费。促进学校(涪十中)社区教育,学校(涪十中)搞好“六一、五四、元旦、国庆”活动,办好四点半课堂,办好留守儿童之家等社区活动。营造终身学习氛围,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教育工作由镇政府统筹,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牵头,镇级有关部门、学校、村(居)各尽其责。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全镇社区教育工作,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和组织实施;镇文化服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社区文化活动,强化社区教育的新闻宣传、舆论导向;镇民政办负责指导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镇人力社保所负责制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社区教育政策性经费到位;其余成员单位负责整合协调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与社区教育的统筹,实行人财物共享,使各类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社区教育纳入镇级各部门,学校(涪十中)、村(居)委会年度考核目标,占年度目标考核总分的5%。镇政府落实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场地、人、经费、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组织实施社区学校和社区学习中心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镇社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教育工作问题。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和完善对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的表扬激励机制,对在社区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落实工作经费。采取“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经费筹措办法,形成政府投放为主、社会各界多元投入机制,保障社区教育工作有序开展。镇财政每年统筹教育专项资金按不低于人均2元的标准(区域常住人口)安排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用于社区教育工作开展。镇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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