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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19R/2024-0003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新妙镇
  • 成文日期
  • 2024-12-0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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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新妙镇人民政府(本级)共有9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编制、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管理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9.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等9个办事部门。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108.45万元,支出总计5108.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7.30万元,增长117.27%。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10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7.30万元,增长117.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8.4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10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7.40万元,增长117.28%。其中:基本支出2039.35万元,占39.92%;项目支出3069.09万元,占60.0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08.4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57.30万元,增长117.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8.79万元,增长6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4.22万元,增长28.1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8.89万元,增长6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4.22万元,增长28.10%。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不再摆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6.23万元,占42.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02万元,增长45.35%。

   (2)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国防支出20.00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81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1万元,增长99.05%。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8.27万元,占14.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49万元,增长59.09%.

   (6)卫生健康支出111.22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1万元,增长52.13%.

   (7)农林水支出960.68万元,占24.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41万元,增长9.88%.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7.12万元,占1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00万元,增长67.37%。

   (9)住房保障支出86.61万元,占2.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3万元,下降4.0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2.46万元,增长37.21%。公用经费37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90万元,增长51.35%。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6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51万元,增长100.00%。本年支出116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5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政府基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万元,下降4.6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4万元,下降19.23%。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67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4.7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4万元,下降7.75%。

公务接待费2.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4.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1万元,下降62.55%。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6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6.5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6万元,增长129.37%。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44.28%。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5.90万元,增长51.3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3.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2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2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7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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