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
承担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机关事务、文秘信息、议提案办理、会务、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数字重庆建设、政务值班、机要保密、史志档案、网络数据管理、网络信息化管理、督查、民呼我为、绩效目标考核(区级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廉租房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区委改革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档案馆、区委党史研究室、区政府服务管理事务中心、区国资委等机构。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员教育管理与培训、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编制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录、平时考核、工资待遇、五险一金基数核算、人大工作、驻村工作队管理、宣传、政协、统战、网络舆情监测、民宗侨台、群团(关工委、团委、妇联)、政治巡察、绩效目标考核(镇级对村级)(所涉内容由实施部门具体负责指标制定及考核评价)、民意调查、老干部工作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委巡察办、区委老干部局、区人大、区政协、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社科联、区侨联、区委党校、区融媒体中心等机构。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承担农村经营管理、经济发展规划、“人口、农业、经济”普查、固定资产投资、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及纠纷调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户和监测户人居环境帮扶提升项目)、科技科协,承担财政收支、税收、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存、政府采购、审计监督、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所涉项目由实施部门负责评价)、农村集体财务和“三资”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科协、区税务局、涪陵调查队、各银行支行等机构。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的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承担民政管理、卫生健康、计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教育、老龄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村社干部联审备案及日常管理、精神障碍患者诊断随访处置等日常健康管理服务、联系教育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区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区疾控中心等机构。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承担平安综治、信访稳定、人民调解、人民武装、网格及网格员配置和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督促检查、调研指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法治政府等工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善后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办、市三中法院、区法院、市检察院三分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供销合作社、区消防救援支队等机构。
(六)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劳动就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理和社会保障(含村社干部、临聘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公益性岗位招聘管理,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走访慰问、涉军群体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人力社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区社保事务中心、各银行支行等机构。
(七)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承担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农林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农村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农民工欠薪协调处置、市政秩序维护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交巡警支队、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级委托执法相关部门等机构。
(八)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承担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工程等相关工作,农技、农机、农村生态能源管理、农业新品种、农业新技术、农业新机械、农业发展的示范和推广应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资、农膜、地膜、特色经济作物发展、榨菜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产品经济统计、种粮直补及耕地力补贴信息收集上报、乡村振兴相关产业发展,林业规划管理、生产及技术推广、森林防火、林长制,畜牧生产发展和统计、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动物及产品调运检疫、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业监管服务,水利项目规划建设、农村人饮管理、农村小水电管理、三峡移民后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河长制,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续工作、农村宅基地管理及建房审批、设施农业用地报批、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户和监测户人居环境帮扶提升项目除外),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供销合作社、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渝东南农科院等机构。
(九)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承担企业服务管理、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商贸流通、食品安全(包保)、展销会销备案、物流、企业节能降耗、电网、通信服务、燃气、城市自来水等工作,文化、体育、旅游、志愿服务、老区建设、广播电视、文联、工会、文化领域扫黄打非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老促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区工商联、区税务局、区文联、各银行支行、区自来水公司、涪陵燃气公司、川东电力公司、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铁塔涪陵分公司、区总工会、重庆有线涪陵分公司等机构。
(十)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承担村镇规划、城镇建设、项目招投标、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环卫、小区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处置监管、园林绿化管理、农村客运发展、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审批、化粪池监督管理、在建工程安全监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改造、农村工匠管理、生态环境、乡村道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编报及实施、交通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区公路事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85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5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795.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应明确来源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85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68万元,农林水支出619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5.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05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47.17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79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95.6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5.9万元,与2024年相当。其中:公务接待费5.9万元,与2024年相当;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2024年相当。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2.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42.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熠,联系方式:13896775321
附件:2025年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