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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19R/2025-0003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新妙镇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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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本级),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的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二)单位构成

内设5个职能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承担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机关事务、文秘信息、议提案办理、会务、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数字重庆建设、政务值班、机要保密、史志档案、网络数据管理、网络信息化管理、督查、民呼我为、绩效目标考核(区级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廉租房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

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员教育管理与培训、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编制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录、平时考核、工资待遇、五险一金基数核算、人大工作、驻村工作队管理、宣传、政协、统战、网络舆情监测、民宗侨台、群团(关工委、团委、妇联)、政治巡察、绩效目标考核(镇级对村级)(所涉内容由实施部门具体负责指标制定及考核评价)、民意调查、老干部工作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农村经营管理、经济发展规划、“人口、农业、经济”普查、固定资产投资、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及纠纷调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户和监测户人居环境帮扶提升项目)、科技科协,承担财政收支、税收、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存、政府采购、审计监督、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所涉项目由实施部门负责评价)、农村集体财务和“三资”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

承担民政管理、卫生健康、计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教育、老龄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村社干部联审备案及日常管理、精神障碍患者诊断随访处置等日常健康管理服务、联系教育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    

承担平安综治、信访稳定、人民调解、人民武装、网格及网格员配置和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督促检查、调研指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法治政府等工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善后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07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2.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795.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应明确来源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9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79万元,农林水支出5709.6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8.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47.17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9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95.6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与2024年相当。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4年相当;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2024年相当。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42.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熠,联系方式:13896775321

附件:2025年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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