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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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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新妙镇认真贯彻落实《涪陵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涪陵府办发〔2021〕78号)文件内容,扎实开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法治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府依法执政水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群众法治素养。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司法所、平安办、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2021年11月镇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后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涪新妙委发〔2021〕221号)。二是认真对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涪陵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涪陵府办发〔2021〕78号)文件要求,研究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和中央依法治国委2021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把部门、村居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抽考,合格率100%。实现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全覆盖。

   (二)加大普法宣传。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全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执行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辖区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研究制定印发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涪新妙委发〔2021〕192号),按时上报普法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方案,2021年上半年各责任单位及驻村(社区)干部深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及农村大院开展法治宣传23次。三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3月综治宣传月”、“5.12”防震减灾日、“6月安全宣传月”、“11.9”消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及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开展一系列多层次多形式的日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新颁布《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在全镇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各类宣传活动中,共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书写法治宣传标语20余幅,宣传覆盖20000余人次。

   (三)加强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规范归档保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我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着装,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障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通畅。

   (四)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不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工程等重大问题上,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班子领导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行政决策的水平,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规范文本,邀请有关区级部门、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畅通公众参与公众决策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认领目录清单逐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编制实施清单要素并发布,共编制发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13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60项,公共服务51项。2021年我镇办结行政审批事项435件,办结公共服务事项1520条。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公开政务信息,依法办理群众咨询事项,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在法制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推进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和人民调解员机制,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24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79件,成功率达98.1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加大对公共安全、道路交通、水库塘堰、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表现为:遇到矛盾纠纷时,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对政府执法行为不理解,不支持。二是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高。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理解不深入,适应较慢,不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缺少区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对自身职能职责不明晰,对执法程序不熟悉,业务素养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标语、上街设点、入校普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新修订的宪法、有关依法治国的理论知识、廉政法规知识、民生有关的公共行政法规及政策等进行宣传。

二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协调与区级有关部门尽快签订行政委托执法书,进一步明确镇综合执法机构职能职责、受委托权限,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更换及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全体执法人员换发新证。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做好干部法治知识提升工作,定期开展法治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村干部的教育引导,有效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强化执法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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