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新妙镇认真贯彻落实《涪陵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涪陵府办发〔2022〕100号)文件内容,扎实开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法治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府依法执政水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群众法治素养。
(一)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司法所、平安办、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抓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对照《涪陵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涪陵府办发〔2022〕100号)文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把部门、村居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抽考,合格率100%。实现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全覆盖。
(二)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全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执行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辖区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研究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按时上报普法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二是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及驻村包社干部深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及农村大院开展法治宣传。三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宪法宣传、综治宣传、禁毒宣传、安全宣传等专题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站、院坝会、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镇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
(三)加强执法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规范归档保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我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着装,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障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通畅。
(四)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不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工程等重大问题上,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班子领导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行政决策的水平,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规范文本,邀请有关区级部门、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畅通公众参与公众决策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聚焦阵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认领目录清单逐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编制实施清单要素并发布,共编制发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153项。2022年我镇办结行政审批事项551件,办结公共服务事项1520条。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公开政务信息,依法办理群众咨询事项,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在法制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完善治理机制,持续推进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和人民调解员机制,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24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6件,成功率达98.5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加大对公共安全、道路交通、水库塘堰、建筑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覆盖面存在一定局限性。在全面提升城镇居民、村民普法意识上,仍存在不足,尤其针对偏远村的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群体,存在宣传效果不佳、村民认识不深等问题。二是执法者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方式单一、方法老旧、思维守旧等问题,易引起矛盾激化,导致执法被动、执法力受损。三是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今年在治理机制完善上有了长足进步,但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尤其是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例如在处理村民焚烧农作物与森林防火上,仍存在工作方式方法不多、解决问题创新性不足等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采取“共性+个性”的普法宣传形式,一方面继续加强常规的普法宣传,整体提升宣传效果。另一方面,针对部分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法规理解困难的群体,通过开展针对性宣传,甚至采取“多对一”上门入户的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二是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做好干部法治知识提升工作,定期开展法治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村干部的教育引导,有效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强化执法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以品牌打造为依托,致力打造出一支人民满意、群众信任、党和政府放心的执法队伍。
三是持续推动治理机制走深走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不上交、聚焦平安不出事、聚焦服务不缺位,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和推进基层治理机制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专业调解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体系化建设。以平安中国建设为核心,坚持预防为先、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不断优化治理机制,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