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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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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妙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贯彻到全镇各项工作当中,努力提升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抓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对照《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涪陵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涪委法办发〔2024〕5号)文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把部门、村居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制度,印发《新妙镇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新妙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新妙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使领导干部成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扎实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重庆市智慧普法云平台”等,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组织全镇执法人员、村(社区)干部参加各项执法培训学习;特邀重庆社科院丁新正教授到新妙镇开展“百名法学家”报告会,进一步落实和发挥《宪法》、《民法典》在社会基层稳定中的重要功能,与当前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打破服务企业传统模式,用活“141”基层智治体系,推动52家重点企业上平台、进跑道,向辖区101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开展企业包保走访448次,组织招聘会2场,为辖区企业招工311人;搭建“政银企”平台,为企业融资贷款3080万元。全镇选派助企服务干部21名,深入走访重点企业317次,组织开展企业家座谈会4场次,帮助重点企业解决困难27件,着力提升服务企业质效。主动作为亲商助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在产业园周边安装路灯、增设红绿灯;同时将韵达电商产业园纳入“新妙夜巡”重点区域,提升园区安全指数。对物流通道进行提档升级,积极推动德新大道建设;力促韵达电商产业园与涪陵工贸学院、长江师范学院达成合作,建立人才培养新机制,构建校企合作新模式。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司法所、平安办、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机构改革调整前),有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助、村居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格局。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全镇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在年初将法治建设政府工作与经济社会法治、党的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认真对照《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涪陵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涪委法办发〔2024〕5号)文件要求,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把部门、村居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全镇依法行政工作逐步形成了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其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不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工程等重大问题上,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班子领导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行政决策的水平,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规范文本,邀请有关区级部门、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畅通公众参与公众决策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我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着装,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截至目前,持有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人员17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4人;强化执法音像设备配备,配备执法记录仪5台、照相机2台、录像机2台、录音笔3支,全力保障执法工作开展。聘请专业律师1名,依托专业力量、专业水平,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动平安村居“千里眼”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场镇视频监控。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障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通畅,办理简易程序处罚816件,处罚没收金额47160元,全部属于区交巡警支队委托的道路交通处罚。

   (六)行政权力运行及受监督情况。优化机构设置,建立完善与“141”基层智治体系相匹配的岗位管理体制。按照“一中心四个板块”组织架构,重新设置29个岗位,以人岗相适为原则,将5个内设机构、5个事业单位、8个派驻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纳入版块岗位管理,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规范归档保存。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认领目录清单逐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编制实施清单要素并发布,共编制发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 165项。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按照“1+3+N”工作模式配备网格员88名,网格员主动排查录入并化解矛盾纠纷2300件,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受理查处治安案件39起,开展欠薪专项整治行动,调处信访、投诉案件24起,帮助131名农民工成功讨薪87.3万元,化解率达98%。成立“万事好说”民间调解室,发挥老公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39件。调整40人“新妙义警”队伍,常态化开展“新妙夜巡”,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6.5%,盗窃案件同比下降44%,电信诈骗案件同比下降84.2%。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抓实初信初访,大力落实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政策解释、法治宣传,处置涉稳预警劝阻116条,成功化解信访老户4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开展联合执法“百日行动”,全面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依法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市建设管理等违法行为,有效化解相关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损害群众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市建设管理总体安全。

二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存在“不平衡”。在农村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知识层面够不上,导致普法宣传效果不理想。同时,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贴近实际、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二是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有待加强。干部职工虽进行了大量的学习,但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做得不够,学法用法联系不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重领导意志、轻法律规定,重上级指示、轻法治原则,重行政效率、轻行政程序等问题还是或多或少的存在。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和深度。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根据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结合农村普法难的实际,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路子、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普法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与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促进其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坚持按法律法规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合情合理合法办事,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的公信度、满意率。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引导、规范和检测,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守规范、违法要查处、违规要问责的执法管理体系。推行民主决策、专家咨询、民生事项公证听证和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充分吸收社情民意,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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