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结合《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通知》等4件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