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级有关单位:
现将增福乡《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增福乡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学好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论”、走深走实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两化路”,着力建立和完善国土绿化制度,确保全区三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乡计划完成国土绿化4820亩:造林绿化820亩(其中,退耕还林500亩,四旁植树50亩,特色经济林270亩);森林抚育4000亩。增福乡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表。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20年5月20日至10月10日)。成立增福乡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办公室、产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民委员会明确造林地块,落实造林主体,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及田头地块、落实到小班;乡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技术人员跟进服务,帮助村、组及造林主体做好规划、作业设计、苗木把关、技术帮扶、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2月20日)。11月10日前,完成造林绿化土地平整工作; 12月20日完成820亩造林任务,完成森林抚育4000亩。
(三)核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30日前)。2020年12月30日前乡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村造林实绩进行验收,并将造林小班登记上图,汇总后上报区林业局。
2021年3月10日前接受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核查验收。
四、管理措施
(一)2020年享受奖补政策造林必须签订造林合同,明确造林主体、造林权利与管护义务。
(二)项目村委会应采取在造林地块进行整地、除草、施肥等抚育措施和制定村规民约等管护措施,确保苗木存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年度合格验收标准。
项目村社造林地块必须做到“四个严禁”:
一是严禁采取全垦的方式在造林地上进行翻挖动土;二是严禁种植玉米、小麦、油菜等影响林木生长、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农作物;三是严禁一年种植两季及其以上的农作物;四是严禁在退耕地上满种,必须留足距离林木50厘米以上的生长空间。
(三)农业服务中心林业部门要加强造林地块监管,及时督促造林户补植补造、抚育。
(四)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破坏林地、林木等行为,保护我乡森林资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2020年我乡造林任务重、空间少、时间紧、要求高,各村委会要切实把造林绿化作为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对本村2020年造林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实施工作。林业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造林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严把质量,严格督查。各村委会要严把造林质量关,确保造林质量和造林成果。乡政府将对任务完成情况、整地造林进度和质量、时间节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强考核,完成任务。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工作纳入乡政府对村委会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组织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委会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