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党政办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活动;党群工作办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编制、群团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管理等;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部门构成
本单位实有在编人数33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本单位另有长期聘用人员23人;遗属人员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1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5.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1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27万元,农林水支出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7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0元,主要是本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审批制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铄尹,联系方式:72728096。
附件: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