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15〕1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调整临时救助评审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长:罗露明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王在东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鞠春梅 镇人大办副主任
周 波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干部
李春梅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相关村(居)委会主任、驻村(居)组长、驻村(居)干部、辖区人大代表、经办人员、参与调查人员等也应参加组成临时救助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评审会议,主要职责是:听取有关人员介绍申请人家庭困难状况调查情况、村(居)民主评议和入户调查结果的情况汇报,集体评议申请人条件是否符合、办理程序是否到位,并作出评审意见。
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由王在东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