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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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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发挥党工委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重大事项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认真履行决策程序。街道与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宣传教育

党工委书记牵头,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依托中心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提升了领导班子依法治街意识和能力水平。

组织街道全部干部职工通过党支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定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将宪法学习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丰富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法治意识,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自觉养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法治化水平。

街道司法所、民政办、应急办、规划环保办等部门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大力普及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扶贫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涪风论坛推送相关知识,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辖区村(居)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上半年街道各村(社区)、各部门、辖区各企业共进行各类形式的普法宣传40余场次,受教育面达2万余人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

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做决策前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做到不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相悖,不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落实了《重庆市财政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区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涉企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办、规划环保办、农服中心等受区级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委托,承担起了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执法任务。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执法责任和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保证执法人员在执法前做到自身懂法、守法。党政办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统一办理和管理,目前共有35名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确保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

   (四)推行一网通办,优化服务水平

街道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主动在政府子网站更新政务信息,全力配合促进“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今年以来,社保所、农服中心、民政办等相关业务部门通过重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办政务服务事项207项,录入各类办件信息2678条,通过推行网上办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让群众享受到更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五)发扬“枫桥经验”,确保社会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定期排查处置不稳定因素,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1上半年,街道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2件,调解成功129件,调解成功率为97%,案件涉及金额达590余万元,未发生因调解处置不力导致纠纷激化事件,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专业化水平不高。街道对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化的培训,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理解不深、研究不透,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足;二是普法宣传效果有限。目前的宣传方式较为单一,辐射范围小,内容枯燥,对提升村(居)民法治意识效果有限。三是政务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单一,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模式,重点运用各类新平台新媒介,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让法治理念真正融入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头脑,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促进街道各项法治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三是规范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的要求,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关系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要进行深入解读,向辖区村(居)民定向推送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更好服务群众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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