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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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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珍溪镇认真贯彻落实涪陵区政府《涪陵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涪陵府办发〔2021〕78号)文件内容,扎实开展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法治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府依法执政水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群众法治素养。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邱国光、镇长石以超为双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司法所、平安办、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对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涪陵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涪陵府办发〔2021〕78号)文件要求,研究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和中央依法治国委2021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把部门、村居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2次、机关干部每年集中学法4次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将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普法宣传。一是研究制定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按时上报普法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方案,2021年各责任单位及驻村(社区)干部深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及农村大院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三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月平安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设置街头法治宣传站8场次,集中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利用赶集日邀请“法治腰鼓队”深入到中峰、仁义、珍溪场镇进行的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和效果。

创新开展了“法律六进”专项活动,结合干部驻村驻社到村民小组召开院坝会,进行涉农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法下乡”; 邀请“区委法治宣讲团”讲授法律,开展“送法进机关”;利用政治理论学习,由镇辖各部门负责人宣讲涉及本部门法律法规,开展“送法进部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普法宣传、食品安全检查,进行“送法进校园”;结合调解职工工伤及劳资纠纷进行“送法进企业”;结合成立物业业主委员会进行“送法进小区”,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学法氛围;特别是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利用普法宣传车“进村入社到大院宣传”,在辖区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在全镇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加强执法管理。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及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形象提升。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重点执法事项,实行执法行为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不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工程等重大问题上,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班子领导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水平,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对我镇旅游规划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委托第三方公司定制规划文本,邀请有关区级部门、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畅通公众参与公众决策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领取并发布服务事项200余项,涉及群众医保、社保、就业、农房建设、动物检疫等方面,业务覆盖范围广,有效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公开政务信息,依法办理群众咨询事项,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在法制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推进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远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和人民调解员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在册社区矫正人员9人(其中新入矫13人,按期解矫12人,居住地变更2人),严格按照“五个一”管理规定落实监管措施;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站并有效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加大对公共安全、道路交通、水库塘堰、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表现为:遇到矛盾纠纷时,不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对政府执法行为不理解,不支持。二是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高。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理解不深入,适应较慢,不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缺少区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对自身职能职责不明晰,对执法程序不熟悉,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标语、上街设点、入校普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新修订的宪法、有关依法治国的理论知识、廉政法规知识、民生有关的公共行政法规及政策等进行宣传。

二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协调与区级有关部门尽快签订行政委托执法书,进一步明确镇综合执法机构自身职能职责、受委托权限,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积极推进执法证件申领换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做好干部法治知识提升工作,定期开展法治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村干部的教育引导,有效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强化执法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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