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指导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全区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建设;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依法管理本级社有资产;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资产监督管理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和监事会办公室。
补充说明:因本部门仅含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部门决算数据与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决算数据一致,故部门决算公开后,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19.80万元,支出总计1619.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4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22
年未
完成支付的农村三社融合项目91.3万元在2023年完成支付以及2023年新增了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1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4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22
年完成支付的农村三社融合项目91.3万元在2023年完成支付以及2023年新增了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9.8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1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4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22
年完成支付的农村三社融合项目91.3万元在2023年完成支付以及2023年新增了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093.54万元,占67.51%;项目支出526.26万元,占32.4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9.8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64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22年未完成支付的农村三社融合项目91.3万元在2023年完成支付以及2023年新增了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
年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4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22年年末未完成支付的农村三社融合项目91.3万元在2023年完成支付以及2023年新增了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66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等社保财政拨款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年末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4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22年年未完成支付的农村三社融合项目91.3万元在2023年完成支付以及2023年新增了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66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等社保财政拨款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2.88万元,占21.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38万元,增长125.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43.29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148.15万元,占9.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4)农林水支出212.25万元,占13.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5万元,下降15.5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验收支付。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36.12万元,占51.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57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一次性退休补贴、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等。
(6)住房保障支出27.12万元,占1.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3万元,下降46.14%,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了住房公积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33万元,增长16.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等。公用经费10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1万元,下降20.14%,主要原因是在职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标准下调,机关厉行节俭,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物管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公务接待费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因公出行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高速路通行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预算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的使用减少,使燃油费、维护费等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及其他区县供销合作社到我部门调研,接受上级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是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公务接待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17.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79.4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精简会议,费用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万元,下降76.54%,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培训,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物管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11万元,下降20.14%,主要原因是在职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标准下调,机关厉行节俭,减少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2868827